上海首例套路贷 组织人被判无期徒刑“套路贷”作为一种非法经济活动,严重损坏了中国社会经济秩序,侵害了民众财产安详和人身权益。记者23日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二中院)获悉,首例因实施“套路贷”诈骗犯罪而判处被告人无期徒刑的两起案件当日在该院宣判。当日,上海二中院汇合开庭宣判了被告人黄某等11人、被告人张某等14人“套路贷”系列诈骗案,以诈骗罪别离判处黄某、谢某、张某3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其它
-
0
-
孤独剑客
发布于 2021-04-10 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