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教育培训公司员工何某,为了拓展业务,6年间收集公民个人信息936万余条。近日,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何某被石景山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从2011年开始,何某开始从事教育培训行业,由于工作需要,他便在网上寻找各种个人信息,通过网络,何某在6年间陆续收集到了近千万条个人信息。“这个行业都是这样的,因为我是做培训的,难免要找一些相关信息。”何某说,他的工作内容类似于电话销售,需要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联系客户,获取客源。于是,何某加入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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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剑客
发布于 2021-04-05 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