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公司也就是招标代理机构,是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由于工作关系与招投标公司有一些接触,有基本了解。主要分为二大类:
第一类收入是合法合规,根据招标代理业务的性质与金额收取代理费和出售采购构文件收入。原来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对招标代理费的收费标准曾有文件进行规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费标准可在文件规定标准(见下图),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20%。具体收费额由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委托人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最高限额,工程类项目为450万米,货物类项目为350万米,服务类项目为300万米。201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1号)废止上述文件。现在规定:按市场规律,招标代理收费实行市场化运作,由招标委托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协商,一般是参照原来规定标准按一定折扣收取。原来规定:招标代理费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现在操作:由招标委托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协商,一般都是由投标人支付。出售采购文件的收入,按规定只能收取成本费用,一般在300米-500米。
第二类收入是暗箱收入,这类收入提不上台面了,是违法违规收入。在招投标中,与投标人串通,额外收取投标人的费用,这种行为是要坚决打击的,对招投标市场影响极大,社会影响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