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三合一”场所
“三合一”场所是指生产、仓储、经营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的场所,或改变原建筑使用功能,通过增设夹层、隔间等方式,使同一场所违章具备一种以上使用功能。
“三合一”场所常见的类型有家庭作坊式“三合一”场所、商业类“三合一”场所、餐饮娱乐类“三合一”场所。
“三合一”场所的危害
“三合一”场所具有投资小、规模小、厂房小、人员密度大、火灾隐患大的特点。
从消防角度看,“三合一”场所的危险性主要表现在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耐火等级低,布局杂乱拥挤,管理混乱,从业人员自防自救技能差,无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往往达不到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多属劳动密集型企业,一旦发生火灾,往往因火势蔓延迅速、人员难以疏散而造成群死群伤。
“三合一”场所火灾的特点
1、易燃烧、火势猛烈,容易形成大面积燃烧。
2、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3、烟雾密集,窒息更危险。易产生有毒烟气。
4、灭火救援难度大。
近几年“三合一”场所的火灾案例不少。
2018年8月2日5时许,上海宝山区通南路310号一爱玛电动自行车行发生火灾,火灾造成车行业主刘某等5人死亡。着火地点为一楼为门店,二楼为住宅。大量浓烟从车行冒出蔓延,火焰蹿入二楼。
2018年5月29日凌晨3时许,苏州市姑苏区虎阜社区花园弄三花二村18号对外出租的民房着火,火灾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经调查发现该民房为典型的“三合一”场所,涉事房屋租赁后从事婚纱加工,一楼为加工场地,二楼为生活储存区。
张家港市一服饰加工厂宿舍发生火灾,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经调查发现起火的服饰加工厂一楼为门面,二楼是车间,三楼为餐厅和宿舍,四楼是办公室,既是“三合一”场所,又存在群租现象。
…………
诸如此类的火灾事故还有很多很多,它带给我们的教训是惨痛的!但是我们更应该做的就是从这些事故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排
查
近期,天宁消防大队就辖区内的在建工地、沿街商铺、小作坊、小企业等单位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整治“三合一”场所,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1
2
4
3
“三合一”场所应严格落实哪些消防安全措施呢?
01
严格控制使用性质
在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储存、 经营等场所或建筑中严禁设置住
宿场所。
02
严格落实防火分隔措施
应釆用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小时的楼板将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完全分隔。
03
严格落实逃生疏散措施
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应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场所内的疏散门应釆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并应确保在火灾时易于从内部打开。场所内的外窗或阳台不应设置金属栅栏。
04
严格落实火源控制措施
“三合一”场所除厨房外不应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和烟花爆竹、油漆、汽油
等易燃可燃物品。存放液化石油气罐的厨房应釆取防火分隔措施。
所有的电气线路应满足用电设备的负荷要求,不应超负荷使用,不应私拉乱接临时电气线路,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阻燃塑料管等。
05
严格控制可燃材料的使用
建筑物的吊顶、墙面等装修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室外广告牌、遮阳棚等
应釆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制作,且不应影响房间内釆光、排风、辅助疏散设施
的使用、消防车的通行以及灭火救援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