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文化是民族的血脉、人民的精神家园,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和立于当今激荡世界的根基。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们在历史进步中实现文化进步、增强文化自信。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重磅推出“非遗70问”系列问答,就如何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等进行回答,解密非物质文化遗产,让更多的人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
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为这些社区和群体提供认同感和持续感,从而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
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只考虑符合现有的国际人权文件,各社区、群体和个人之间相互尊重的需要和顺应可持续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以下方面:
一、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
二、表演艺术;
三、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
四、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
五、传统手工艺。
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怀远藤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
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
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
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
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
五、传统体育和游艺;
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