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2日,黄冈市公安局网安支队获得信息:黄冈有一居民涉嫌网上ddos攻击行为。网安支队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班,由支队长徐全华带领案件侦查人员全力参与,经过几天的侦察经营,在新港路派出所协助下于2019年9月18日将涉嫌入侵、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嫌疑人杜某在黄州一出租屋内抓获。
嫌疑人杜某,男,湖北英山县人,无业,现租住在黄冈市黄州区新港路辖区。证据显示其在2019年9月4日以150米的价格在黑客群里购买黑客软件对江苏徐州、广东佛山、浙江湖州、江苏常州等多家网站ip进行了ddos的网络攻击。
侦查员将嫌疑人带至办案区进行询问后,嫌疑人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据其交待:其一女性朋友曾花了一千多米钱在一丰胸网站购买了假冒伪劣产品,他对此事一直怀狠在心,总想用什么办法报复一下这类网站,于是就在网上寻找黑客软件,同时也出于好奇的心理才在网上购买了黑客软件对一些网站进行了攻击。现该嫌疑人已移交新港路派出所作行政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63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三条 规定: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或者提供专门用于从事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或者为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米以上五十万米以下罚款。根据规定新港路派出所对杜某做出治安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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