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爆料:西安电视塔附近,两名骑摩托车者身穿印有“西安市看守所”字样的“囚服”。
爆料图片显示,这两人穿的“囚服”编号分别是0813和0811,这到底是什么迷惑行为?
该爆料一经发出,也迅速引起了网友热议。
9月9日晚,西安警方就此回应称:
2020年9月8日,西安本地微信群里流传一张图片,图片中有两人身着“西安市看守所”字样的“囚服”骑摩托车行驶于西安市电视塔旁的公路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经调查,视频中身着“囚服”的两人为侯某某(西安长安区人)和黄某某(西安雁塔区人)。两人通过某网店定制并购买了印有“西安市看守所”字样的“囚服”,随后身着所购“囚服”骑行于市内。该侯和该黄对其出于好奇、标新立异的心理而做出的上述违法行为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警方正在对此事做进一步的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