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5日从中国银保监会获悉,为规范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发展,统一保险资管产品监管标准,银保监会出台管理办法,对保险资管产品的发行机制、投资范围、风险管理等进行具体规定。
《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保险资管产品定位为私募产品,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产品形式包括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和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等。
投资范围方面,办法规定,保险资管产品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地方阅批债券、中央银行票据、阅批机构债券、金融债券、银行存款、大额存单、同业存单、公司信用类债券、证券化产品、公募基金、其他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和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办法同时要求保险资金投资的保险资管产品,其投资范围应当严格遵守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规定。
风险管理方面,办法严格规范产品运作,在打破刚性兑付、消除多层嵌套、去通道、禁止资金池业务、限制期限错配等方面与资管新规保持一致。办法同时要求保险资管机构按规定提取风险准备金,加强关联交易管理,细化信息披露安排。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保险资管产品投资运作总体审慎稳健,但各类保险资管产品缺少统一的制度安排,与其他金融机构资管业务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也存在差异。办法的制定是在统一保险资管产品规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弥补监管空白,促进保险资管产品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在办法的基础上,分别制定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和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的配套细则,提高监管政策的针对性。
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末,我国保险资管产品余额2.76万亿米,其中债权投资计划1.27万亿米、股权投资计划0.12万亿米、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1.37万亿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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