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委组织部、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及时奖励工作的通知,奖励和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力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总体战、阻击战。通知说,及时奖励工作对象包括武汉全市参与此次疫情防控的各级公务员 (参公管理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各区(开发区、功能区)社区(村)工作人员;其他参与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奖励分为个人奖励和集体奖励,以广大干部职工在抗击疫情中的业绩贡献作为主要衡量标准,注重奖励和激励在此次疫情防控工作基层一线的工作人员和集体。
通知要求,对获得及时奖励的个人,表现突出、符合党员条件的,在抗疫一线及时吸收为预备党员;对在疫情防控斗争中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结合一贯表现,适当简化程序,优先提拔重用或晋升职级;对奋战在疫情防控艰苦危险岗位、表现特别优秀的可以按规定火线提拔、破格提拔;将疫情防控工作列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记二等功(记大功)及以上奖励的集体,当年年度考核时领导班子可以直接评定为优秀等次;对获得及时奖励的个人,当期平时考核结果,可以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对记三等功(记功)及以上奖励的个人,当年年度考核时可以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