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对购票者来说,无论通过个人还是网络平台抢票,都有“中间商”赚差价。那么,为何个人以违法甚至犯罪论处,而网络平台却几乎没作违法处理?对此专家认为,法律上应当对个人以及第三方购票平台的行为,有明确统一的认定标准。
每逢春节临近,网络抢票都会成为很多人的头等大事。记者 李晓磊/摄
记者|李晓磊
导致江西青年刘金福被刑拘的,是他倒卖了大量火车票。
2017年,原本想回乡创业的他,看到第三方购票平台能替人抢票,便在老家做起这门生意,但其不具备订票营业资格。
于是,刘金福利用抢票软件,在12306网站上订购火车票,以每张50到200米的加价倒卖给购票人,非法获利31万余米,涉案火车票票面额123万多米。
也就是说,刘金福利用网络当了“黄牛”,直到两年后案发、落网。
刘金福很委屈。他说:“我也不知道网络代抢是否属于倒卖火车票,但是我觉得大公司也在做,因为用户可以找我抢,也可以找第三方平台抢,我并没有强迫他们的行为。”
事实上,对购票者来说,无论通过个人还是平台抢票,都有“中间商”赚差价。那么,为何个人常遭司法对待,平台却几乎没作犯罪处理呢?
为盈利,江西男子抢票3700多张
谁也没想到,刘金福的案件会“震动”行业,连中央电视台都予以关注。
2017年7月,刘金福以1500至4500米不等的价格在网上购买抢票软件,以30米/万个的价格购买“打码”,以2740米的价格购买了12306网站实名注册账号935个,用于在12306网站上进行抢票操作。
此外,刘金福还购买了两部手机,用于接单和打广告。抢票成功后,他根据所抢购火车票的车次、乘车时段及运行到达车站等不同情况,向购票人分别收取50米到200米不等的佣金。
利用这种手段,从2018年4月至2019年2月,刘金福先后倒卖火车票3749张。据介绍,他代购时,首先必须获得其他旅客身份信息,之后再登录他人12306,以一名普通旅客身份去和其他人展开刷屏竞争,最终买到车票。
2019年9月10日,刘金福的案件在南昌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开庭。法院认定刘金福犯倒卖车票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24万米。
不服判决的刘金福上诉,两名律师做无罪辩护。理由是,刘金福收取的是服务费,不是对车票的加价,且没控制票源。
在律师看来,一审法院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刘金福利用软件代理客户购票,系民事代理法律行为,车票所有权自始至终属于委托人,没有发生转移,不存在倒卖行为和倒卖可能,不构成倒卖车票罪。
争议之下,2019年11月30日,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二审公开审理此案。
从一审到二审,刘金福对事实部分认定没有异议。但对在实名制购票的背景下,自己的行为到底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存在不同意见。
刘金福观点是,如果自己违法,“那携程等第三方平台的抢票软件也涉嫌违法”。
检方认为:“卖才是本案的实际行为,其核心就是高价变相加价。”
庭审时,检方举例说,刘金福在2019年春节期间,将9米一张的车票加价120米售卖给他人。所以,他们要求维持原判。
刘金福的律师解释说,他自始至终没取得火车票所有权,不符合先买后卖的倒卖火车票含义。另一个焦点是,刘金福使用抢票软件的行为,是否对国家对铁路火车票销售管理秩序带来侵害,以及具备社会危害性。
对此,检方觉得,刘金福通过抢票软件,多账号登录,不间断进行抢票行为,侵害了国家对火车票的管理秩序,具有社会危害性,破坏他人的公平购票权,增加了12306网站负担。
“与传统黄牛相比,尽管借助工具、倒卖手段不同,两者在倒卖火车票的动机和目的上没有差别,且因为使用了网络技术手段,效率更高,危害更大。”检方说。
面对携程等第三方平台的购票行为是否构罪,检方称与刘金福行为入罪没有关联。需要指出,刘金福还实名举报了携程网、飞猪网、高铁管家等抢票软件,公安机关回复是查无实据。
比手动更快的刷票软件
眼下,刘金福的二审判决还没结果,但同类案件有不少入刑先例。
1989年出生的孙长龙,家住黑龙江省富裕县,2019年1月17日被刑事拘留,原因也是倒卖车票。记者获悉,从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16日间,孙长龙先通过QQ群购买“吾易购票”互联网抢票软件及中国铁路12306互联网购票账号。
然后通过建立微信群、发朋友圈等方式发布出售铁路客运车票信息,并利用微信以每张车票加价50米至150米不等价格,向不特定旅客加价出售铁路客运车票88张,票面数额人民币33625.50米,非法获利人民币8744米。
2019年,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判处孙长龙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在众多网络倒票案例中,有个关键问题是,火车票代售的资质问题。一长期从事正规代售业务的人士透露了其中门路。
首先,代售点的设立地点须符合铁路的统一规划,所设地点要有一定的客流量;其次,必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国家规定的文件;再次,还应有固定的营业场所,以及安全、消防设施齐全。
最重要的一点是,售票员要熟悉铁路客运规章和铁路售票业务及计算机操作知识,经过铁路有关部门的统一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火车票代售不是谁都可以申请的,一定要有企业背景,不然出了事找谁去?”这位业内人士表示,“单纯代理是赚不来大钱的”。
因为代售车票的利润,就是每张5米手续费,即便过节也不能随便涨价,多收钱就意味着违法,轻者取消代理资格,重者要受行政处罚。
随着网络订票火爆后,线下火车票代售市场出现严重紧缩。但是,重要时段车票,在网络上也是一票难求。所以,各种网络抢票软件应运而生。
据不完全统计,市面上已经有近60款软件都号称可以抢票,他们打着“服务用户”的旗号,干的依旧是收钱抢票的黄牛勾当,且并不比刘金福收取的费用低。
以某知名平台为例,用其抢票时,软件会以每个10米-20米的加速包、加油包等形式收取费用,且该加速包可无限叠加,有很多旅客往往会购买上百米的加速包进行抢票。
那么,抢票软件运行的原理是什么样的?据悉,这种软件可通过不断变换IP地址、减少访问流量或多线程访问等技术手段,以绕过12306网站的各项技术检测。
同时,此类软件通过运行脚本不断访问服务器进行排队,以实现拟人工操作。在拟人工登录阶段,其实现验证码的破译、登录并完成购票。
由于12306网站存在一号一票的限制,因此,有偿抢票服务平台通常可实现多号并行抢票。这一系列行为,大大加速了登录、点击频率。
例如,在抢退票时,个人在网站上点击的频率是1次/秒,而抢票软件的点击频率是200次/秒,在余票不足、抢退票的时候,人工操作会被抢票软件剥夺购票机会。
工信部互动媒体产业联盟副秘书长杨崑表示,抢票软件可以不停地刷新12306服务器,速度比用户手动刷新更快。
面对抢票软件的花样,有专家提醒,虽然理论上抢票软件比人工刷新更快,但12306已经屏蔽了许多抢票端口并推出了“官方抢票”的候补功能——也就是,当没有余票时,12306会在车次列表中出现“候补”的字样。
这一新功能上线后,像刘金福这样的网上抢票生意,将基本被堵死。
网络订票的罪与非罪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实名制网络购票后出现的有偿代购车票行为,能不能认定为倒卖车票罪,在学界一直存在争论。还有一起案件特别典型。
前几年,铁路部门刚实行网络实名制购票后,由于多数外来务工人员没有电脑或不会上网,无法在网上订到火车票。唐某和弟弟商量后萌发了通过帮人网络订票收取手续费学习的主意。
后来,唐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在12306注册了自己的账号。同时在淘宝网店和实体店对其“服务”进行宣传。据铁路公安调查发现,唐某三兄弟通过互联网大量订票。订票成功后,以每张加价10米至30米不等向旅客收取服务费。
案发时,三兄弟共网上订购火车票274张,涉案累计票面金额达6万余米。此行为虽涉及违法,但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外来务工人员。
有关倒卖车票罪,可追溯至1997年。这一年,刑法首次规定了该罪名。刑法第227条2款规定,倒卖车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1999年9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对刑法第227条第2款“倒卖车票情节严重”理解为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或者倒卖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票面数额在5000米以上……
随着社会不断进步,2012年1月1日起,火车票实名售票制正式在全国各车站推广实行。同时,全国所有旅客列车实行网络实名制购票,即旅客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以通过互联网购买火车票。
该制度的出台,极大方便了旅客出行,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但是,一些社会人员应部分旅客要求,通过网络利用旅客提供的身份证等信息,帮助旅客网上订票,然后从中收取数额不等的好处费或服务费。
之后,这种行为开始出现司法争议。最典型的是,2013年1月,佛山一对刚结婚的小夫妻,因帮助不会上网订票的农民工订火车票,并收取10米手续费,当地警方以涉嫌倒卖车票罪将其刑拘。
此后几年,类似案件多发后,很多人开始意识到,在网络代购火车票时,司法部门仅因增加了“有偿性”便成为犯罪行为,过于苛刻。
所以,不少专家称,如果侵犯了旅客自由购票选择权的有偿代购才成立犯罪;倒卖车票行为无需以“先买后卖”为前提,只要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进行贩卖即可。另外,应当将有偿代购车票服务分为劳务服务型、机会垄断型,其危害性不同,处理不同。
专家认为,法律上应当对个人以及第三方购票平台的行为,有明确统一的认定标准。不仅如此,随着购票方式发生变化、实名制购买火车票的实行,以及由此产生的多种多样的抢票手段,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已不能完全适应,因此要适当做出调整。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12306技术部主任单杏花表示,由于抢票软件的使用会降低其他手动查询用户的速度,进而导致系统延迟,为了保障用户权益,他们已经屏蔽了多个抢票软件的渠道。原标题:“倒卖”还是“代购”?争议中的有偿网络抢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