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合肥11月7日电(记者鲍晓菁)记者7日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茆庆国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六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时认定,犯罪嫌疑人茆庆国在担任江苏省盐业公司经理,江苏省盐务局局长兼江苏省盐业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长,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信用额度授权、煤炭集中采购、债券承销、承揽工程、企业收购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涉嫌受贿犯罪。
茆庆国涉嫌受贿一案,由安徽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