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7日电(记者安蓓)17日是国内成品油调价窗口期。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彭绍宗说,近期国际油价大幅下跌,已触及每桶40美米(近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调控下限,即俗称的“地板价”,国内成品油价格将按机制自17日24时起大幅下调至对应国际油价40美米的水平,低于40美米部分不再下调。
彭绍宗在当日国家发改委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当国际油价低于调控下限时,国内成品油价格未调金额不是直接留给企业成为收入,而是全部纳入风险准备金,并根据《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全额上缴中央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统筹用于节能减排、提升油品质量、保障石油供应安全,以及应对国际油价大幅波动,实施保障措施的资金来源。
按照《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国内汽油、柴油最高零售价根据国际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
彭绍宗介绍说,成品油价格机制设定了调控上下限。上限为每桶130美米,下限为40美米,即当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原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米时,汽油、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不提或少提;低于40美米时,最高零售价格不再下调。
“设定上下限,主要是考虑我国既是石油进口和消费大国,也是石油生产大国,油价过高过低都会带来不利影响。过高,会加大用油行业和消费者负担,影响国民经济平稳运行;过低,会影响国内原油开采行业正常发展,削弱自给能力,导致对外依存度进一步上升,不利于保障国内能源安全。”彭绍宗说。
2016年1月至4月,由于国际油价大幅下跌,触动了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控下限,国内油价按机制在40美米以下部分未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