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长沙芙蓉区人民法院启用“电子封条”查处一处涉案房产,这也是全国范围内首次使用“电子封条”。
2011年12月,曹女士购买了曙光家园小区3栋一套商品房,以该房为抵押,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签订借款合同,贷款28万米,还款期限20年。但从2016年9月起,曹女士还款开始出现逾期。2017年7月31日,法院立案受理了原告银行与被告曹女士、长沙市广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曹女士多次承诺还钱,可一次也没兑现。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个月前,法院在曹女士家门口张贴了公告,通知其尽快搬离,但曹女士却声称并不知情。
1月8日,执法人员将这对夫妇带离现场后,技术人员仅用了5分钟就将“电子封条”牢固地安装在曹女士家的防盗门上。
据悉,与从前易脱落已被损坏的纸质封条不同,“电子封条”可对被执行人房产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和取证。当有人试图破坏封条时,设备会立即播放法院的警告语音,并拍下破坏者的照片及时传至执行法官手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