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11月起,一批新规将开始施行,其中就包括网络平台泄露用户信息500条以上可入罪,“囤商标”“傍名牌”等行为将受严惩等等,来具体了解一下。
网络平台泄露用户信息五百条以上可入罪
我国刑法已经做出了相关法律规定,网络平台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法、最高检发布司法解释明确,11月1日起,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致使用户信息泄露,具有“致使泄露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百条以上的”等8种情形,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
“囤商标”“傍名牌”等行为将受严惩
11月1日起,修改后的商标法将正式施行,明确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由修改前的三倍以下,提高到五倍以下,并将法定赔偿额上限从三百万米,提高到五百万米。同时规定,商标代理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存在恶意注册行为的不得接受委托,一经发现依法追究责任。
冥币“高仿”人民币被明令禁止
一到祭扫的时节,不少祭品店内就会售卖仿人民币图样的冥币,从外观看,尺寸、图案、色彩与真币接近,容易迷惑公众造成财产损失。11月15日起施行的《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明确,禁止在祭祀用品、生活用品、票券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旅客未系安全带客运汽车不得出站
修订后的《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将于11月1日起施行。规范要求,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对进出汽车客运站的人员和行李物品、车辆进行严格检查,超载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不合格营运客车、旅客未系安全带的客车将被不允许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