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督是对有地位和崇高名望者的一种尊称,源自于古马来语,是一个常见于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文莱的称号。在马来西亚和文莱,“拿督”也是荣誉制度下的一种称号,不具有世袭和封邑的权力,是一种象征式的终身荣誉身份。
拿督是马来西亚的一种封衔。由最高元首(马来西亚最高统治者)、苏丹(马来州属世袭的最高统治者)、州元首(非世袭、轮任制的州属最高统治者)授勋。
早在英国殖民时代,殖民政府就开始在马来联邦和海峡殖民地实施授勋制度,以奖励那些在社会上有名望地位、对英国王室效忠及有贡献的人士,随后在1886年7月31日,柔佛王室仿效英国王室颁发了第一枚勋章,及后其他马来土邦也分别设立了自己的授勋与嘉奖制度。
在当时是由英国驻英属马来亚总督代表英国统治者授勋和表扬嘉奖,直到1941年才全面停止。
马来亚联邦(Federation of Malaya,1963年改称马来西亚,Malaysia)于1957年独立后,联邦执行委员会设立了联邦授勋及嘉奖制度以取代英国授勋及嘉奖制度。
在1958年8月22日由国会发表了文告宣布受勋与嘉奖制度通过。
同年的8月31日(即马来亚联邦独立一周年)联邦授勋与嘉奖制度正式实施,而如今是在每年6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最高元首诞辰)在国家皇宫内举行授勋仪式。一般上而言,候选者名单是由首相向最高元首推荐,过往的受勋者会向首相提名适当的人选,而外交部也可以向首相提名外籍公民接受名誉嘉奖,凡是长期为国家服务的国民皆有资格获得提名与其贡献相匹配的勋章,唯曾经获受嘉奖的人士,在短时期内不会再被考虑成为候选者。
马来西亚联邦勋章由最高元首授勋,州勋章则由9个苏丹或4位州元首授勋。
马来西亚国家管理体系为君主立宪制,最高元首(马来语:Yang di-Pertuan Agong)是马来西亚法定的国家最高统治者、武装部队最高统帅及马六甲、槟城、沙巴、砂拉越与联邦直辖区(吉隆坡Kuala Lumpur)的伊斯兰教领袖。最高元首是由统治者会议在9个世袭统治者中选出一位资历最高的统治者担任,在他就任最高元首的5年内,不得兼任原州属的统治者职务以及任何上市公司的董事。
在马来西亚,“Datuk”有两种不同的涵义。在非正式的场合,它是用于对“祖辈”男性的尊称;而在正式的场合,它是用于对部族和国家领袖的尊称。马来西亚是个联邦国家,联邦和州有各自独立的荣誉制度,由苏丹或州元首册封“拿督”称号。
现任总理巴达维则只是个“拿督斯里”,是个仅比“拿督”高一等的低等级的勋衔。
联邦勋衔通常由总理署提名,通常在国家元首华诞时颁赐,用以表彰对国家做出重大贡献的国民及外国人。
此外,各州的世袭苏丹也经常向当地做出重大贡献的各界人士封赐不同的勋衔,包括“丹斯里”、“拿督”、“太平局绅”等数十种不同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