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包括哪些内容?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目标是什么?如何开展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本期我们邀请北京市朝阳区教委副主任王艳玲为大家解答。敬请收听。今今天是第三期,我们一起来听听王艳玲主任的讲解。谢谢大家。主持人:好的,感谢王主任的精彩讲解。今天我们继续来听王主任的讲解。
以下是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的十项内容:
一、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幼儿自我保护意识。
二、食品卫生制度:确保供应的食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保障儿童食品安全。
三、环境卫生制度:对幼儿园内部环境进行日常清洁和消毒,维护周边环境卫生。
四、医疗卫生制度:配备专业医务人员,实行常规体检,及时处理儿童的疾病问题。
五、日常保健制度:培养幼儿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加强运动锻炼和心理健康教育。
六、应急处理制度:针对突发事件建立相应应急预案,保障儿童生命安全。
七、课外活动与场所安全制度:安排适合儿童年龄特点的活动,确保场所设施安全。
八、暑期、寒假安全工作制度:开展暑期、寒假等节假日安全教育和活动,提高儿童安全意识。
九、家长参与制度:加强家园合作,提高父母的卫生意识,保持环境整洁卫生。
十、卫生保健信息收集制度:对每个幼儿建立个人健康档案,记录幼儿的身体状况、接种情况等信息。
中小学十项准则是教育部制定的对中小学教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十个方面:坚持思想道德教育的基础性地位,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贯彻素质教育方针,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坚持学生为本,强化学生自主学习;实行教育教学全员参与,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推进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加强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深化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教育国际化进程;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做好中小学教育工作的服务和保障工作。这十项准则的制定旨在更好地指导中小学教育工作的开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入园及定期健康检查制度是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必须掌握的制度内容之一,也是保健医和保健老师们最常用到的工作知识。在部分单位的笔试中,也常常围绕这项知识范围去考核受聘者。希望本文的分享对你有所帮助。
(一)入园儿童健康检查常规
1.儿童入园前须到指定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儿童入托儿所、幼儿园健康检查表”项目检查并填写健康检查表。体检合格后,持其盖有单位印章的由北京市卫生局统一印制的“儿童入托儿所、幼儿园健康检查表”、化验单、北京市儿童接种卡(证)、北京市儿童保健记录方可入园(体检须是近期的,不超过三个月)。
2.在园儿童,凡离园三个月以上者重新返园时时按入园要求需重新体检。
3. 对短期赴外埠、出境,要询问其是否有传染病接触史,对有传染病接触史者要进行检疫,无接触史者要居家观察三天,经确认健康后方可入园。
4.对入园体检中发现有过敏史、惊厥史、脱臼史等有重大医学价值的情况,要给予登记管理,在日后的保健工作中给予酌情处理。
5.对外园(须有一定办园资质及卫生保健资格的)幼儿转入我园时,须持原幼儿园健康转园证明(由北京市妇幼保健网络信息系统开具)、入园儿童不满一年需同时提供该儿童入园体检表。儿保记录、接种证(有口腔检查记录者一并带来)方可转入我园。
(二)定期健康检查常规
1.三岁以上儿童每年5-6月份进行大体检,包括内容:身高、体重、皮肤、眼、耳、咽、牙齿、心肺、肝脾体检一次,每半年测量身高、体重、牙齿一次。除身高、体重外项目均请专业医生进行检查。
2.对肥胖幼儿每月对身高、体重及血压进行测量,对异常的幼儿进行登记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引起家长的重视,到有关医院进行治疗。
3.按体检要求逐项进行检查,认真填写体检表,对体检结果进行评价、分析,特别是注重对疑有体格发育异常的幼儿全面评价、分析。将分析的结果与保教部门进行沟通,指导班级教师加强护理工作。
4.对体检中发现的一般性疾病应及时治疗。
5.对体检中发现的蛋白质-热量营养不良、营养性缺铁性贫血、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超重和肥胖、癫痫、先天性心脏病及常见畸形等儿童要进行登记,建立项目管理及其它相应的管理。
6.对体检中发现的龋齿、视力低常及听力筛查未通过的儿童要进行登记、转诊或矫治,矫治情况与转归详细记录相应的卫生保健记录册上。
7. 儿童心理行为发育筛查结果异常的儿童按照“发育行为异常儿童的管理”要求进行管理。
(三)晨、午、晚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常规
晨检要一摸, 二看,三问,四检查,发现问题迅速处理,检查中正常幼儿发放“绿色卡”,需要多
患病儿童应当离园休息治疗。需要喂药儿童需要持有家长委托,并做好药品交接和登记,并请家长签字确认。
(四)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常规
1.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到区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检查,同时要接受每年一次的行业健康检查。
2.工作人员体检合格,由健康检查单位签发《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证明书》后方能持证上岗工作。食堂工作人员及保健医需持有有效的《北京市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明》和《卫生法规知识培训合格证》。
3.对患有国家法定传染病、性病、性传播疾病、化脓性皮肤病、精神病等有碍儿童身体健康的保教人员、炊事员,患病期间不得从事保教工作、炊事员工作。
4.在工作中发现患急、慢性传染病(包括疑似病人)及病源携带者以及有碍幼儿身体健康的疾病,要及时隔离和调离,疾病愈后经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无传染性时,方可恢复工作。
5.检查项目:
⑴ 一般体格检查:血压、心肺、肝脾、皮肤、五官、四肢。
⑵ 化验检查:肝功能、滴虫和霉菌化验,炊事员做便常规检查。
⑶ 辅助检查:胸部X光透视或胸片等。
如果你对幼儿园保健医报考学习感兴趣,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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