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有关高校、培训机构,有关项目实施区县:
按照《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4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国培计划”——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2〕11号)安排,根据各有关培训单位申报情况和学科优势,依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2022年“国培计划”——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任务。为做好项目执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配
2022年“国培计划”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共有九类项目,包括:农村骨干教师分层分类培训、自主学习模式试点研修、“一对一”精准帮扶培训、市县教师培训团队研修、骨干校园长提升研修、中小学党组织书记研修、学校管理团队信息化领导力提升培训、学科骨干教师信息化教学创新能力提升培训、培训团队信息技术应用指导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等。由陕西师范大学、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西安交通大学幼儿园等92家单位(机构)承办,相关市、区县教育局和教师发展中心协同组织实施。具体项目、承担单位及计划下达安排见附件(附表1-9)。
二、项目实施
(一)认真总结项目经验,做好上年度项目收尾工作
因疫情影响,尚未完成上年度项目的各承担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与参训学员派出单位沟通协调,调整和优化项目方案,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项目的组织实施,确保项目在6月底前完成,同时做好各类项目绩效总结与课程资源上报。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各项目承担单位要通过查找问题、凝练特色、总结经验,为本年度国培项目有效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二)提高项目统筹力度,做好项目学员选派
各市和项目区县要加大区域培训工作统筹力度,合理安排学员选派工作,有效调节教师参训学习与学校工作开展之间的矛盾,做好突发情况特别是疫情形势严峻下的参训预案。要深刻领会和落实国培改革精神,加强教师专业发展分层分类指导,依据项目实施要求,科学制定区域教师参训规划和学员选送办法,结合地区培训指标分配情况和学校、教师参训意向,按时完成学员遴选报送工作。
(三)抓好培训组织实施,强化培训能力建设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培改革精神,根据任务下达通知要求,结合项目评审反馈意见,开展针对性调研,聚焦培训目标,完善过程设计,强化实践导向,突出问题解决,不断创新培训模式,优化培训方案,提高项目实施质量。
各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实施中要认真贯彻国家和陕西省有关教育改革和教师队伍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围绕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对标《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关注“双减”“五项管理”思政教育等中小学教学改革重点领域,引领教师校长发展需求,聚焦教师素养提升,提高培训专业化水平,努力打造精品培训项目。
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妥善安排项目实施进度,充分利用暑假,力争在8月底前完成短期集中培训项目。
(四)夯实主体管理责任,提高项目实施绩效
各项目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承担项目管理的主体责任,在学员遴选、团队作用、项目推进、机构协同、培训转化、成果产出等方面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激励机制和工作流程,加强统筹安排,做到专人负责,逐级落实,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和成效。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本地区县教育部门,对标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园长骨干体系建设要求,做好骨干教师的培养储备与参训规划,同时要加强骨干培训者团队建设,强化市县两级教师发展机构建设,提升本区域教师队伍建设“造血”功能。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培训专业化建设,加强项目管理,精心研制项目实施方案,细化项目实施流程管理,注重经验总结,强化培训宣传。严格学员考核,对过程考核或结业考核达不到要求的学员不予结业。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并制定工作预案,为学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严格项目经费管理,规范经费支出细目,提高经费使用绩效。
(五)强化项目成果意识,建设优质培训资源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围绕国培改革的新要求,结合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新热点、新问题、新需要,对标国家智慧教育平台资源建设要求,加大培训课程研发力度,促进配套资源的转型升级,形成有特色、有亮点、有质量、有创新的培训资源。
各市、项目区县要围绕区域教育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加强对培训生成性资源和学员培训成果的采集应用,采取定向征集、择优遴选、加工升级等方式,建立本土化的区域和学校资源库,为开展其他研修活动提供资源支持。
三、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学员报送
各市县于本通知下发之后20天内在陕西省教师培训管理系统(http://jspx.sneducloud.com)中填报上传参训教师信息(见附表10)。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信息审核、学员替换等工作。原则上每位教师年度内参加国培项目不超过1项,除实行跨年度培训的项目外,凡参加过“国培计划”同类项目的学员不得重复选派。
(二)项目开班
原则上单年度培训项目要在今年10月30日前完成,跨年度项目需在11月30日前启动集中培训或在线培训环节,并按要求在两年内完成实施。所有项目要根据疫情防控态势,做好线下转线上的预案。同一类别的集中培训项目要错时启动,不提倡集中开班和联合开班。
各项目承担单位请于6月30日前将项目计划开班时间报送至省“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并在开班前15天将项目实施方案、参训学员报到通知书报送至项目执行办公室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启动培训,将报到通知书上传至陕西省教师培训管理系统。参训学员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可在陕西省教师培训管理系统查看、下载开班通知书。
(三)项目实施
项目承担单位要做好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信息沟通,并于开班当天向各参训学员选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办公电话)、省“国培”项目执行办公室(通过“国培计划-陕西之家”QQ群)反馈学员报到情况,如有缺额应及时调整补充选派,确保参训指标足额使用。开班三天后,向各参训学员选送市县、省“国培”项目执行办公室反馈学员学习、生活情况,保持及时有效沟通。
(四)项目总结
培训结束之后10天内,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向省“国培”项目执行办公室提交能够体现培训全过程,反映培训核心内容和特色亮点的工作简报。原则上10天以内(含10天)的培训项目至少提交2期简报,超过10天的培训项目提交3-5期简报。
培训结束30天内,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向省“国培”项目执行办公室报送优质课程资源、优秀论文(案例)、优质课件、优秀教学设计、学员作品、考核不合格学员名单等总结材料和有特色的过程性资料,并上传至陕西省教师培训管理系统,其中每一子项目需报送不少于1门课程视频资源。
四、其他事项
1. 省教育厅将根据年度培训工作情况,对学员推选质量高的市、县给予项目和经费倾斜,对学员选派质量不高、参训率低的市县进行通报,并在培训项目支持及教师评优晋级等方面依据情况予以指标调整;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培训的学员,三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国培项目。
2. 省教育厅将对所有培训项目实行绩效评价,开展全过程视导。培训结束后,根据绩效评估情况对项目执行单位进行综合排名,对培训效果良好、视导评估排名靠前的承担单位给予项目倾斜,对项目管理不规范、工作成效较差、评估排名低位的承担单位实行警示制度,情况严重者取消项目承办资质。同时,对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培训项目选送率、报到率、结业率等情况进行通报。
3. 请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项目承担单位密切关注“国培计划”——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网(http://sxgpjh.snnu.edu.cn),网站上将发布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国培计划”的文件、通知、报表、简报等信息。
联系方式
1. 项目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联 系 人:张科浦
电 话:029-88668692
电子信箱:sxjsgc@126.com
2. 项目执行办公室(陕西师范大学)
联 系 人:沈善良 原静
电 话:029-85319067 85319610
电子信箱:sxgpjh@163.com
3. 陕西省教师培训管理系统
联 系 人:余江
电 话:029-62782209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6月17日
原文链接: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 “国培计划”—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培训项目的通知_教育厅文件_委厅文件_公开_陕西省教育厅
编辑: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