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内在省内办理过居民身份证并已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的辽宁省常住户口公民,因证件损坏或丢失需要补换领的,可全程网办;新生儿落户等户口申报事项“马上办”;免收户口簿(含丢失、损坏补办)工本费。12月7日,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即日起,《辽宁省**厅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30项新举措》正式发布实施。
首次申领辽宁省居住证可全程网办
这次推出的30项新举措中新增5项“一次不用跑”**服务。3年内在省内办理过居民身份证并已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的辽宁省常住户口公民,因证件损坏或丢失需要补换领的,可以在辽宁省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或辽事通APP中的“**便民专区”全程网办。
符合条件的公民首次申领辽宁省居住证的,以及持有辽宁省居住证的公民因损坏换领、丢失补领或签注的,可以在辽宁省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或辽事通APP中的“**便民专区”全程网办。
针对在网上申请办理身份证,如果实际居住地和常住户口所在地不一致时,符合网上申领要求的省内常住户口公民在网上申领身份证时,只需要选择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区)**机关办理即可。全省还将向公民提供寻亲访友信息服务。公民因寻亲访友申请查询其他公**系**的,在查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并征得被查询人同意后,告知其查询结果。
公民姓名变更更正办理时限缩短至2个工作日
省**厅还对现有的审批事项进行“再瘦身”,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和企业。出生日期更正、公民身份号码变更更正、综合积分落户等8项户口申报事项,办理时限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18周岁以下公民姓名变更更正、农村地区公民之间“三投靠”,办理时限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
营业性**作业单位许可、焰火燃放许可、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和作业人员资格证明核发等事项,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
30项新举措中还取消了新开办的娱乐场所、废旧金属收购、**、机修业现场备案。上述行业的经营者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工商执照后,**机关会在第一时间调取该企业的登记信息,实行内部登记建档备案,真正实现了“不见面备案”,最大限度方便了企业经营。
年底前全省150个**可办10项车驾管业务
省**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年底前,全省150个****均可办理变更机动车车主联系**、核发机动车免检标志、补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换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驾驶人联系**变更、驾驶证期满换证、驾驶证遗失补证、驾驶证损毁换证、驾驶人超龄换证、驾驶证延期换证10项车驾管业务。明年,还将再**100个**办理部分车驾管业务。
同时,省**厅还拓宽了交通违法复议渠道。如果群众对行政处罚决定有异议,无论违法行为发生地在市区,还是县区,可在发生地当地任意一个交**大队递交复议申请。 辽宁正式开通省**厅执法公开服务平台。报**人可查询**情处理结果,被害人可查询案件办理进展,社会各界可查询全省**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附:辽宁省**厅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30项新举措
29项户口申报事项办理时限由原来的2个工作日缩短为“即办”,具体为:
1、新生婴儿出生落户
2、国外出生婴儿回国落户
3、**子女申报户口(不含事实**)
4、死亡注销户口登记
5、参军入伍人员注销户口登记
6、出国(境)定居人员注销户口登记
7、常住人口副项登记信息变更更正
8、户口簿丢失(损坏)补办
9、户口准迁证补办
10、户口迁移证补办
11、大中专招生户口迁往外省(区、市)
12、大中专毕业生户口迁往外省(区、市)
13、城镇地区公民之间“三投靠”落户
14、刑满释放人员恢复户口登记
15、华侨回国定居落户
16、非华侨身份回国恢复户口登记
17、港澳居民回内地定居落户
18、**居民来大陆定居落户
19、大中专学生毕业回原籍落户
20、大中专学生退学回原籍落户
21、购房落户
22、租房落户
23、集体户落户
24、市级以上**录用或调入本市人员落户
25、市级以上人事部门聘用人员落户
26、引进人才落户
27、投资(纳税)落户
28、随军家属落户
29、复退转(含异地)军人落户
8项户口申报事项办理时限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具体为:
1、重复(虚假)户口注销登记
2、18周岁(含18周岁)以上公民姓名变更更正
3、出生日期更正
4、性别变更更正
5、公民身份号码变更更正
6、民族变更更正
7、补入遗漏落户
8、综合积分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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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沈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