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友国
(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 北京 100732)
[摘要]合理的产业间**责任分配对制定有效的产业**政策以促进经济****转变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经济利益和产业关联的视角出发,探讨了产业间**责任分配问题。文章基于投入产出模型和三种责任归属原则(生产者责任、消费者责任以及共担责任)提出了七种产业**责任指标,并结合这些指标对我国产业层面的二氧化硫排放责任进行了实证**。结果表明,这些指标都能避免**责任的重复计算,且采用不同的指标**的评价结果具有显著的差异性。一些产业(如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在不同的指标下所承担**责任的相对位次可能变化不大,但其具体承担的责任大小则可能发生显著变化。还有一些产业(如建筑业)的**责任在某些指标下可能无关紧要,但在另一些指标下则可能是最重大者之一。更重要的是,尽管这些指标之间具有密切联系,但它们反映了不同的**责任分配机制,具有截然不同的政策含义。
[关键词]产业间**责任分配,经济利益,投入产出**
JEL:Q56, Q58, C67
一、问题提出
产业间的**责任分配问题,即生产领域的污染排放或自然资源消耗该由哪些产业负责,以及负多大责任的问题。首先,产业间的**责任分配关乎经济主体能否公平地承担**责任。相互关联的经济主体通过产业间贸易能够对**产生直接和间接的影响,并**相应的经济利益。所谓**责任分配的公平性是指各产业承担的**责任应与其**的经济利益(benefit)相匹配。例如,如果某个产业或企业的运营本身可能会产生大量污染物,而它所提供的产品却是其他产业或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投入品,则该产业或企业的**责任显然也应部分由与其相关联的其他产业或企业分担。
其次,产业间的**责任分配更是**管理领域的一个核心问题。例如,当前我国正致力于通过转变经济****实现节能减排等资源**目标。其中,有关节能减排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措施,就是将节能减排的目标分解到各个地区及产业部门。如何公平合理地分解节能减排的目标,并有效地实现这一目标,显然有赖于科学合理的**责任核算。由此可见,**责任核算不仅是一个关乎经济、社会和**公平的问题,同时它还会影响相关**管理制度和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对各个产业的**责任进行科学核算,并据此制定相关的产业**政策,将**推进我国经济****的转变。
为了使**责任能够根据经济主体所**的经济利益合理地进行分配,近年来一些学者进行了积极尝试。Ferng(2003)提出了一个综合考虑经济利益和生态损失(Ecological Deficit)的温室气体排放责任分配方案,并结合投入产出模型给出了一个国家温室气体排放责任的核算框架。他的具体做法是通过引入责任分配因子Φ(取值在0到1之间)给该国基于消费利益(Consumption-benefit)核算的**责任Rc和基于生产利益(Production-benefit)核算的**责任Rp赋权。并将该国最终应当承担的**责任确定为ΦRc+(1−Φ)Rp。问题是,他的核算**没有解决Φ的取值问题,且存在重复计算问题。
Gallego和Lenzen(2005)分别基于Leontief模型和Ghosh模型(Ghosh,1958),并根据产品的用途提出了两种在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分配**责任的**。与Ferng(2003)提出的**类似,其**的关键在于确定**责任在生产者之间以及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分配比例,即**责任分担因子α,我们不妨将该**称为α-分配**。Lenzen et al.(2007)和Lenzen(2008)在Gallego和Lenzen(2005)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责任分担因子α的具体定义**,从而解决了Ferng(2003)遗留的问题。Lenzen(2007)以及Andrew和Forgie(2008)分别应用上述**对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温室气体排放责任进行了实证**。Peters(2008)还基于多区域投入产出模型对α-分配**进行了拓展。
不过,Rodrigues et al.(2006)认为,两种α-分配**只能分别核算经济主体的下游间接责任和上游间接责任。如果单独采用上述两种**进行**责任核算,则一个经济主体作为生产者时的**责任与其作为消费者时的**责任很可能不同。为了使一个经济主体作为生产者和消费者时的**责任相等,他们提出将其上游**责任和下游**责任的平均值,作为衡量其**责任的指标,我们不妨称该**为平均分配**。
尽管已有研究对**责任的分配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但对产业间的**责任分配讨论不足,而这正是本文试图解决的问题。
二、产业间**责任分配**
任何一种**责任核算**都体现了或需要遵循某一**责任归属原则。目前已经出现的一系列**责任归属原则可划分为三类:生产者责任原则(Producer Responsibility,PR)、消费者责任原则(Consumer Responsibility,CR)以及共担责任原则(Shared Responsibility,SR)。同时,在确定的**责任核算**中,任何一个经济主体的**责任都可具体表示为一个特定的**责任指标。这样,我们可以按上述三类原则来建立产业间的**责任分配**和相应的指标。
1.生产者责任原则下的**责任指标
所谓生产者责任原则就是生产者必须为其生产**中产生的**污染问题负责。该原则只考虑**责任与生产利益的关系。假定生产部门可划分为n个产业部门,令生产部门的资源消耗或污染排放总量为Q,根据生产者责任原则,我们可以将其表达如下:
Q=EX (1)
其中,E是1×n阶行向量,其元素ei表示部门i的直接产出物质消耗或污染排放强度系数;X为n×1阶列向量,其元素xi表示部门i的总产出。令q1i=eixi,它反映了各部门生产活动所直接消耗的物质或排放的污染,是常用的衡量各部门**责任的指标。不过,采用q1i作为**责任指标相当于把**责任全部归责给生产者,而忽略了需求者。而且q1i只是对生产者直接**责任的测度,它没有考虑产业之间的相互关联及由此而产生的间接**影响。因而,我们可以将q1i称为生产者责任原则下部门i的直接**责任指标。
为了同时衡量经济主体作为生产者的直接和间接**责任,我们可以采用供给驱动型投入产出模型(Ghosh模型)。根据Ghosh模型,产出与初始投入之间的关系可以表示为:
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以及化学工业依次是q4i下的第二至第五大责任部门。
木材加工及家具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服装皮革羽绒及其制品业、非金属矿采选业以及建筑业是q4i下责任最小的五个部门。其中,非金属矿采选业在q4i下的责任小于其在q2i下的责任,但大于它们各自在q3i下的责任。其余四个部门在q4i下的责任则大于各自在q2i下的责任,但明显小于各自在q3i下的责任。
(2)α-上游责任(q5i)。共担责任原则下的α-上游**责任指标q5i主要核算各部门的上游责任,这一点类似q3i,但它将各部门的经济利益(**值)和产品用途(中间使用和最终使用)纳入了核算框架,相当于部分采用了q2i的分配机制。在q5i下,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的责任远远超过其在q3i下的责任,也明显大于其在q2i下的责任,再次成为责任最大的部门。建筑业的责任则从q3i下的第一位降至第二位,其在q5i下的责任也远低于其在q3i下的责任,但远远高于其在q2i下的责任。
在q5i下,责任最小的五个部门依次是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非金属矿采选业、木材加工及家具制造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以及其他工业。其中,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在q5i下的责任明显小于其在q2i和q3i下的责任。木材加工及家具制造业在q5i下的责任明显大于其在q2i下的责任,但明显小于其在q3i下的责任。其余三个部门在q5i下的责任明显小于其在q2i下的责任,但明显大于其在q3i下的责任。
(3)综合责任(q6i)。共担责任原则下的综合**责任指标q6i是q2i和q3i的平均值。在此指标下,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因具有最大的生产者责任和较大的消费者责任,而继续成为责任最大的部门。建筑业虽然具有最大的消费者责任,但其生产者责任很小,因而成为q6i下的第二大责任部门。非物质生产部门的生产者责任和消费者责任都居第二位,从而成为q6i下的第三大责任部门。
非金属矿采选业因其消费者责任最小,同时生产者责任也较小,从而成为q6i下的责任最小的部门。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木材加工及家具制造业、金属矿采选业以及其他工业等四部门,由于它们的生产者责任和消费者责任都相对较小,因而也成为q6i下责任仅大于非金属矿采选业的几个部门。
(4)α-综合责任(q7i)。共担责任原则下的α-综合**责任指标q7i是q5i和q4i的平均值。实际上它是综合了平均分配法和α-分配法思想的指标。由于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在q5i和q4i下都是责任最大的部门,因而它也是q7i下责任最大的部门。而非物质生产部门、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以及化学工业在q5i和q4i下都是责任较大的部门,因而它们也是q7i下责任较大的部门,分列第二至第四位。建筑业虽然在q4i下的责任较小,但在q5i下是第二大责任部门,因而在q7i下成为第五大责任部门。
非金属矿采选业、木材加工及家具制造业、服装皮革羽绒及其制品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以及其他工业是q7i下责任最小的五个部门。其中,非金属矿采选业、木材加工及家具制造业在q5i和q4i下都属于责任最小的五个部门;服装皮革羽绒是q4i下责任最小的五个部门之一;而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以及其他工业则都属于q5i下责任最小的五个部门。
四、结论与政策含义
本文探讨了产业间的**责任分配问题,提出了七种产业**责任指标,并分别采用这些指标对各个产业的**责任进行了评价。这些指标都具有各自的理论基础,并且能够避免**影响的重复计算问题。虽然这些指标是基于不同责任分配原则建立的,但它们之间具有密切联系。例如,后六种指标都可以看成特定产业关联下直接**责任指标的函数。然而,采用不同指标分配**责任会使**的结果存在显著差异。更重要的是,由于这些指标考虑问题的出发点不同,是基于不同的**责任分配机制构建的,因而它们具有不同的政策含义。
1.直接和下游责任指标适合约束生产者或供给方行为
直接责任指标(q1i)和下游责任指标(q2i)将**责任全部分配给生产者,其基本政策主张就是应用广为人知的“污染者付费原则”(Polluter Pay Principle),使**污染成本内部化为生产者的生产成本。根据上述政策主张,政策制定部门可以考虑采取法律、行政等**的措施限制某些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盲目扩张(或淘汰其中部分绩效太差的企业),采取各种手段激励生产者改变其生产**或生产行为。从本文的结果来看,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化学工业以及石油加工、炼焦、核燃料及煤气加工应是这些政策措施的重点实施部门。
与直接责任指标相比,下游责任指标考虑了生产者与其下游部门的产业关联性及由此产生的下游**影响。其政策含义就是经济主体应通过适当的手段控制其下游企业的**影响。如果某些经济主体的产品较多地被某生产部门i使用,则这些经济主体将更多地承担生产部门i的直接**责任。在此情形下,施加和强化**规制有利于激励这些经济主体去督促生产部门i**生产技术或工艺,以减轻其生产**中产生的污染。由于这些经济主体是部门i的重要供应商,具有相对较大的谈判能力,因而其督促效果也将更好。同时,因为生产部门i产生的**污染有相当部分由这些主体承担,因而它们也更有意愿向生产部门i提供必要的资金或技术支持,以提高其环保技术。这些经济主体还可以考虑以更优惠的价格向污染强度较小的部门提供更多的产品,从而激励其下游各部门**产品的污染强度。
2,上游责任指标有助于形成绿色消费**
上游责任指标(q3i)也考虑了产业关联性,但它遵循的是消费者责任原则,故其最重要的政策含义就是形成绿色消费**。具体来说,一方面可以通过暂时的**税或产品补贴来激励绿色消费,或者通过**宣传等**来改变消费者的观念和行为**,使他们更多地消费污染密集程度低的商品或服务。另一方面,从产业关联的角度来看,由于使用(包括中间使用和最终使用)生产部门i的产品较多的经济主体,将承担更多的生产部门i的直接**污染责任,如果施加和强化**规制,这也将有利于激励这些经济主体去督促生产部门i**生产技术或工艺,以减轻其生产**中产生的污染。由于这些经济主体是部门i的大客户,也具有相对较大的谈判能力,因而其督促效果也将更好。
同时,这也有利于激励这些主体向生产部门i提供必要的资金或技术支持,以提高其环保技术,因为生产部门i产生的**污染也有相当部分由它们承担。当然,这些经济主体还可以考虑选择污染强度较小的替代产品,从而激励生产部门i**产品的污染强度。上游**责任较大的部门,包括建筑业、非物质生产部门、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化学工业、通用、专用设备制造业、食品制造及烟草加工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以及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应是这些政策重点考虑的对象。
3,α-责任指标可促进产业链上各经济主体的相互督促和产业链整体**绩效的提高
α-下游责任指标(q4i)是对下游**责任指标的进一步完善,它关注的是**责任在同一产业链上不同部门之间的分配,并以此为基础将整个生产部门的**责任分配到各经济主体,反映了经济主体下游**责任的分配机制。采用α-下游责任指标时,对销售**或产品分配产生更多影响的经济主体将承担更多的**责任。一方面,与下游责任指标类似,α-下游责任指标有利于激励各经济主体,特别是那些(α-)下游责任较大的部门,督促其下游部门****绩效。另一方面,由于α-下游责任指标将责任份额系数与最终需求挂钩,因而如果生产部门i的产品有较大部分都是出售给最终需求者(如建筑业),则生产部门i通常在产品政策和促销方面具有较大的控制力,从而会对**和销售产生较大影响,因此需要承担较大份额的**责任(Lenzen,2008)。
α-上游责任指标(q5i)由上游**责任指标演化而来,它考虑的是**责任在生产者(实际污染制造者)及作为其产品消费者的下游生产部门之间的分配,并通过将责任份额系数与**值挂钩,来分配经济主体的上游**责任。采用α-上游责任指标时,对生产**或投入选择产生更多影响的经济主体将承担更多的**责任。类似地,一方面α-上游责任指标将如上游责任指标一样,激励各经济主体,特别是那些(α-)上游责任较大的部门,督促其上游部门****绩效。另一方面,如果生产部门i能从其产出中**更多的**值(如非物质生产部门),那么它就可能承担更多的**责任;在强**的**规制之下,它会更积极地去**其**表现。
4,(α-)综合责任指标能够全面调动各类经济主体的环保积极性
与α-上、下游责任指标不同的是,综合**责任指标(q6i)识别了经济主体(产业链)上游和下游所有的间接责任,而前两者只能分别核算经济主体的上游或下游间接责任,即部分间接责任。因而采用综合**责任指标可以使经济主体同时通过选择其投入(供应方)和产出(需求方)来**其间接**影响,而采用α-下游责任指标或α-上游责任指标只能激励经济主体通过选择其投入或产出来**其间接**影响(Rodrigues和Domingos,2008a,b)。
不过,在促进产业链上的经济主体之间相互督促和约束方面,综合**责任指标的激励机制似乎没有α-上、下游责任指标明确。由此来看,α-上、下游责任指标和综合**责任指标都有各自的优势与局限性。而α-综合责任指标(q7i)则综合了它们的特点,它不仅考虑了**责任在各种经济主体之间的分配,也考虑了一个经济主体在整个经济体系中扮演不同角色时其**责任的对称性,因而它能够为**治理提供更完善的激励机制,能够全面调动各种经济主体参与**保护的积极性。
总的来看,分配**责任的最终目的是要促进**治理和******,本文认为应当在**责任分配中着重考虑共担责任原则及其政策主张。这意味着政府有必要**研究和采取适当的政策措施引导消费和需求,将它们与生产侧的政策措施结合使用,同时调动具有产业关联性的经济主体相互督促对方提高**绩效,从而真正从源头上遏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非理性扩张。当然,实际**责任指标的选取有赖于具体情形和决策部门的政策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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