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及其他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1-1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1-1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收到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等法律文件,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安阳金合阳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合阳公司”)诉北京金一安阳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一安阳珠宝”)、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豫05民初18号,涉案金额5,000万元,公司近日收到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及其他法律文件,金合阳公司申请变更增加诉讼请求,变更后的涉案金额合计达651,694,871.15元,已达重大诉讼披露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相关方:

原告:安阳金合阳珠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李治国

被告:北京金一安阳珠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钟葱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王晓峰

2、原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北京金一安阳珠宝有限公司返还原告安阳金合阳珠宝有限公司款项5000万元。

(2)判决被告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责任。

(3)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3、诉请理由及案件进展:

公司近日收到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及《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申请人诉请,根据被告金一安阳珠宝向原告发送的《往来询证函》显示,截止2020年12月31日,金一安阳珠宝尚欠原告567,052,105.90元,鉴于此,原告申请将原诉讼请求第一项变更增加为“判决被告北京金一安阳珠宝有限公司返还原告款项567,052,105.90元,并向原告支付占用该款项给原告造成的损失人民币84,642,765.25元”,另外原告申请将诉讼请求第三项变更为“本案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由二被告承担”。

公司查询到名下****北京分行营业部营业室的账号为0200****4180的银行账户已被冻结,账户余额50,000,192.28元,冻结执行人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此冻结银行账户性质为一般户,非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该账户的冻结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不构成实质影响。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上述案件目前在一审中,尚未判决。

四、已披露的诉讼进展及其他新增诉讼情况

(一)已披露的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2021年6月10日披露了公司及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诉讼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披露的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1、作为原告诉讼进展情况

2、作为被告诉讼进展情况

(二)其他新增诉讼情况

截至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其他尚未达到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91,465,275.41元,其中,作为原告的诉讼案件金额合计7,647,478.56元,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金额合计83,817,796.85元。具体情况如下:

1、作为原告的诉讼案件情况

2、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情况

五、其他尚未达到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尚未达到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的诉讼仲裁事项。

六、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以上诉讼案件尚未判决,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暂时无法判断上述案件对公司的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本次公告的所有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 发表于 2022-11-14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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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晨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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