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上午,张玉环向江西高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索赔共计2234万3129元。
申请赔偿金额如何算出
张玉环的代理律师程广鑫表示,该数额是根据张玉环案本身的案情,综合对比各省同类型冤案的赔偿状况后敲定的。
就人身自由赔偿金一项,律师解释,依据现行法规,需参照上一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日平均工资,也就是346.75元的日赔偿标准。
但与普通职工法定劳动时间每日不超8小时不同,张玉环一年365天、每天24小时都被限制人身自由,三倍于法定劳动时间。因此,张玉环要求法院按国家日赔偿金标准的三倍进行赔偿。
与此同时,张玉环申请了与人身自由赔偿金等额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律师介绍,根据现行政策,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原则上不超过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35%,而近几年多个同类型国家赔偿案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比例都突破了35%。
律师认为,张玉环是国内已知遭羁押时间最长的蒙冤者,其本人及家人多年来受尽屈辱和歧视,张玉环未能尽人子之孝、丈夫之义、父亲之责,使得他在拿到无罪判决之后,仍生活在遗憾中。加上当年办案人员至今未被追责,张玉环的精神损害没得到任何形式的弥补。因此,张玉环请求法院支付和人身自由赔偿金等额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申请书显示,因长时间戴戒具,张玉环右脚重度变形,驼背严重,后续需要治疗矫正,因此提出100万元的侵犯健康权赔偿金和后续治疗费。
此外,张玉环遭羁押期间,其亲友为替他伸冤常年在各地奔波,平均一年花费3至4万元。因此,张玉环请求法院支付100万元的伸冤合理支出。
此外,张玉环还提出,要求江西高院在国家和省市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名誉,以消除错判带来的负面影响。
据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明明律师,按照程序,江西高院在收到张玉环的赔偿申请后,应当在两个月内决定是否赔偿,至多在5个月内,张玉环应收到国家赔偿。
出狱后的人如何回归社会
除了冤案受害者,截至2015年,我国每年还有近50万左右的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无论是无辜坐牢的冤案受害者,还是刑满释放人员,他们都属于因长期监禁,而产生共性思维方式的群体。
等待这些人的是生活技能缺失、心理状况较差等困境。找工作、适应新环境、修复家庭社会关系等诸多现实问题都让他们难以融入社会。而这不仅会危害他们自身,甚至会危害社会。
一些出狱的人,尤其是没有积蓄,没有住房,没有亲人可以投靠的“三无人员”,他们出狱后找不到生活的出路,只能“重操”旧业。
资料显示,某监狱一半以上的重新犯罪发生在出狱后3年内,而不能得到妥善安置,是重新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 ,据重庆某监狱统计,超八成再犯人员认为犯罪行为受到就业状况影响。
面对这样的情况,司法部在加强各监狱的出监教育以外,还于2011年要求全国有条件的省区市成立专门的出监监狱,只接收临释前3个月的犯人,截至2017年,共有五个省区市成立了这样的监狱。
可以模拟社保中心、银行等各种场景,帮助犯人了解社会。模拟重见亲友场景,减轻其回归家庭的恐惧感。模拟工作面试,甚至安排企业招聘会,直接在监狱内进行招聘活动。
走入社会后,地方司法机构还会对接安置帮教组织,为出狱人们推荐就业或者提供临时性经济补助,并进行定期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