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通过微信向用人单位申请病假是否合法?
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开始施行,其中提到了包括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讯、通信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在内的“电子数据”。
如果说手机已经成为人体的“新器官”,那么微信就是我们的“第二张嘴”。
1.随着微信功能和应用场景的不断拓展,微信已经不仅仅是社交工具。
在很多单位,微信小组成了单位办公室外的“流动办公室”。
领导下达工作任务、同事讨论工作进度、员工请假请假等都是在上面进行的。
总的趋势是,没有人觉得这有什么问题。
因为大部分时间是和谐的,一旦发生纠纷,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
现实中,有这样的案例:某地某销售公司的业务员经常在外面办事,还没来得及打卡就在微信工作组请假。
2.突然有一天,公司解雇了她,理由是她在一个季度内错过了10张打孔卡,导致了劳资纠纷。
也许只有在这个时候,我们才会突然意识到,微信只能是“微信”--不是全部。
合理地说,只要主管同意,微信休假就必须算数。
如果员工在微信上请假不算数,员工能不能对单位领导在微信上布置的工作任务装模作样、视而不见?
从本质上说,微信与电话、电子邮件等交流工具没有本质区别,应该享受同等待遇。
在法律上,像微信离开这样的行为确实存在一些不确定性,给法官带来了困难。
首先,电子数据存在易过期、断章取义、被恶意篡改等固有缺陷,使得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认定面临巨大挑战,增加了调查取证成本。
其次,电子数据内容模棱两可,不同人理解不一,也成为其难以采纳的原因之一。
例如,对于微信的离开,对方回答“嗯”、“收到”、“收到”,或者干脆笑一笑。
你能确认对方已经同意了吗?
3.当真的打官司时,难免会有市民说市民对,女人说女人对。
随着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网络应用场景不断丰富,证据表现形式也在不断更新。
因此,立法和司法应与时俱进,认真研究和科学运用电子数据,使法律与社会保持同步。
微信可以请假吗?
它能作为证据吗?
近年来,因微信休假、软件打卡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
4.“电子考勤记录不能作为证据,我还能证明员工缺勤吗?”
7月12日,经辽宁大连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仲裁,某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辽宁因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被判向前员工蒋成潭赔偿3.2万米。
总经理何宽不解,他提供的员工蒋成坦的指纹打孔单为何不被仲裁庭接受为旷工证据。
5.“我的指纹打卡记录连续3年,公司说打卡机坏了,记录也被清除了,
我在哪里可以找到证据?
“”公司说要保护商业秘密,迫使我退出集团。
找到证据后,发现微信集团已解散。
6.“公司办公软件有漏洞,数据被清除,有员工向我索要加班费,但我拿不出证据”……。
如今,随着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的界限逐渐模糊,企业的工作方式也发生了变化。
从分配到完成工作任务,通过电子信息手段传递信息已成为职工和管理者的常态。
那么,员工与企业发生纠纷时,所谓的电子考勤数据,如电子邮件、短信、微博、微信、QQ聊天记录、办公软件打卡数据、朋友圈照片、微信移动步数等,能否被法院采纳为有效证据呢?
大河法律服务集团律师认为,只有合理使用电子证据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