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编者按:8月30日,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燕东微”)将首发上会,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张林、侯顺。燕东微拟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7,986.56万股,本次发行均为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后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5%。燕东微拟募集资金40亿元,其中30亿元用于“基于成套国产装备的特色工艺12?集成电路生产线项目”、1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燕东微是一家集芯片设计、晶圆制造和封装测试于一体的半导体企业,经过三十余年的积累,公司已发展为国内知名的集成电路及分立器件制造和系统方案提供商。公司主营业务包括产品与方案和制造与服务两类业务。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燕东微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北京电控”),北京电控直接持有燕东微420,573,126股股份,占公司全部股份的比例为41.26%,北京电控通过下属单位电控产投、京东方创投、电子城分别间接持有公司0.91%、9.14%和2.22%的股份,并通过一致行动人盐城高投及联芯一号等十家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控制公司4.44%和2.26%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60.23%的股份。
燕东微于2022年4月12日在上交所披露招股书申报稿,2022年8月22日披露招股书上会稿。
燕东微3年间营收翻倍,2019年、2020年扣非归母净利润亏损。2019年、2020年、2021年,燕东微营业收入分别为104,149.30万元、103,049.57万元、203,469.96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7,605.11万元、2,481.57万元、56,915.5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2,567.53万元、5,849.05万元、55,044.5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1,621.01万元、-3,309.04万元、38,538.4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7,123.55万元、38,783.69万元、44,160.82万元。
2019年、2020年、2021年,燕东微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00,688.18万元、97,868.95万元、
198,518.16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87,470.37万元、76,415.62万元、143,732.50万元;主营业务收现比分别为0.87、0.78、0.72。
2022年1-6月,燕东微实现营业收入115,612.79万元,同比增长33.19%;净利润31,855.51万元,同比增长70.0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618.15万元,同比增长63.7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040.59万元,同比增长214.8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626.59万元,同比增长457.73%。
经燕东微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在175,000万元至178,000万元之间,较去年同期增长20.77%至22.85%;预计2022年1-9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44,200万元至47,200万元之间,较去年同期增长5.57%至12.73%;预计2022年1-9月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37,300万元至40,300万元之间,较去年同期增长40.42%至51.72%。
2019年、2020年、2021年,燕东微获得的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2,804.22万元、
12,292.47万元、15,039.42万元,占同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分别为-22.31%、210.16%、27.32%。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燕东微总资产分别为640,785.02万元、743,876.64万元、1,307,265.93万元,总负债分别为120,769.89万元、223,155.41万元、276,986.33万元。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6月30日,燕东微资产总额为1,357,939.89万元,较上年末小幅增长3.88%;负债总额295,792.47万元,较上年末增长6.79%。
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递延收益构成。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燕东微长期借款分别为3,000.00万元、52,827.20万元、105,990.00万元。
2021年末,燕东微应收款达10.6亿元。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燕东微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的账面价值之和分别为66,026.66万元、78,074.40万元及106,283.14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2.61%、23.87%及12.21%。其中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9.557.55万元、36.755.96万元、39.378.12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55%、11.24%、4.53%。2019年、2020年、2021年,燕东微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69、2.70、5.35,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分别为4.89、5.31、7.61。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燕东微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31,293.51万元、42,116.37万元、77,493.76万元;存货账面余额占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39.45%、59.47%、65.74%。
2019年、2020年、2021年,燕东微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87、2.33、2.12,呈逐年下降趋势;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分别为4.35、4.26、4.52。
报告期内,燕东微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特种集成电路及器件、晶圆制造服务和分立器件及模拟集成电路三类业务。2019年、2020年和2021年,上述三类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合计分别为70.95%、87.78%和95.10%。
2019年、2020年、2021年,燕东微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1.68%、28.66%、40.98%。其中,报告期内燕东微的封装测试毛利率分别为-24.41%、-8.41%、-19.92%。燕东微表示,由于公司封装测试业务产线报告期内未完全达产、单位成本较高,报告期内毛利率持续为负,低于同行业水平。
2019年、2020年、2021年,燕东微研发费用分别为9,549.11万元、18,491.73万元、16,239.05万元;研发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分别为3,764.85万元、5,921.54万元、4,764.40万元,占比分别为39.43%、32.02%、29.34%。各期,燕东微研发费用率分别为9.17%、17.94%、7.98%;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率平均值分别为6.68%、6.75%、6.38%。
2019年、2020年、2021年,燕东微销售费用分别为2,886.50万元、2,070.11万元、2,237.43万元。公司的销售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报告期各期占销售费用的比重分别为74.13%、89.78%及90.94%。各期,燕东微销售费用率分别为2.77%、2.01%、1.10%,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基本一致。
燕东微员工人数2年减少265人。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燕东微的员工人数分别为2,070人、1,794人、1,805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及技术人员419人、营销人员67人、生产人员995人、运营管理人员324人,占员工总数比例分别为23.21%、3.71%、55.12%、17.95%。
报告期各期,燕东微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北京电控均为其前五大客户。2019年、2020年、2021年,燕东微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5.60%、44.12%、40.13%。报告期各期,燕东微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北京电控分别为其第一大客户、第四大客户、第五大客户,向燕东微采购产品的金额分别为12,588.69万元、8,214.2万元、12,347.06万元,销售占比分别为12.09%、7.97%、6.07%。
报告期内,燕东微的关联交易金额较高。其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8,588.28万元、17,225.65万元和27,836.85万元,占公司总采购金额的比例分别为4.91%、9.63%和13.02%。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12,588.69万元、4,887.57万元和7,791.68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2.09%、4.74%和3.83%。报告期内,公司向北京电子城城市更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租房屋,由其按照“集成电路设计创新中心”改建并运营管理燕东科技园区,同时向公司支付使用费,合作运营期限为20年。2020年、2021年公司确认的相关租赁收入分别为3,326.69万元、4,555.37万元。燕东微称,综上,由于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金额较高且部分交易预计会持续进行,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2022年7月1日,燕东微发布《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回复意见》。关于财务报表调整,根据申报材料,公司原始报表和申报报表存在较多调整且金额较大,主要包括:(1)营业收入,调整净额法确认的收入和跨期收入,涉及金额超3亿元;(2)研发费用,根据订单类型将其调整至营业成本,涉及金额超2千万元;(3)应收款项,调整以前年度核销的客户欠款、调整跨期收入影响、补提坏账准备等,涉及金额超1千万元;(4)存货,调整少结转成本的存货、存货跌价准备、净额法核算委托加工物资等,涉及金额超1亿元;(5)固定资产,根据转固时点、减值准备等进行调整,涉及金额超1亿元;(6)在建工程,根据安装设备到货和安装情况调整、以及对不符合资本化的支出予以费用化,涉及金额超1亿元;(7)无形资产,将完工资产计入无形资产、调整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无形资产,涉及金额超6千万元。
半导体企业冲刺科创板拟募资40亿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燕东微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北京电控,北京电控直接持有燕东微420,573,126股股份,占公司全部股份的比例为41.26%,北京电控通过下属单位电控产投、京东方创投、电子城分别间接持有公司0.91%、9.14%和2.22%的股份,并通过一致行动人盐城高投及联芯一号等十家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控制公司4.44%和2.26%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60.23%的股份。
燕东微拟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燕东微拟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7,986.56万股,本次发行均为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后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5%,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张林、侯顺。
燕东微拟募集资金40亿元,其中3亿元用于“基于成套国产装备的特色工艺12?集成电路生产线项目”、1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去年营收20.3亿净利5.7亿
2019年、2020年、2021年,燕东微营业收入分别为104,149.30万元、103,049.57万元、203,469.96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7,605.11万元、2,481.57万元、56,915.5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2,567.53万元、5,849.05万元、55,044.5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1,621.01万元、-3,309.04万元、38,538.4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7,123.55万元、38,783.69万元、44,160.82万元。
燕东微指出,上述2022年1-9月经营业绩预计中的相关财务数据系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预计数不代表公司最终实现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也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2021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1.5亿元
燕东微表示,未来,国家对半导体产业的鼓励政策可能面临调整,公司未来获得政府补助的情况存在不确定性,从而对公司的利润规模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2021年末长期借款10.6亿元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燕东微总资产分别为640,785.02万元、743,876.64万元、1,307,265.93万元,总负债分别为120,769.89万元、223,155.41万元、276,986.33万元。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6月30日,燕东微资产总额为1,357,939.89万元,较上年末小幅增长3.88%;负债总额295,792.47万元,较上年末增长6.79%。
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递延收益构成。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燕东微长期借款分别为3,000.00万元、52,827.20万元、105,990.00万元。
燕东微表示,出于8英寸集成电路生产线建设资金需求,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仙桥支行申请固定资产投资相关借款,并以8英寸生产线相关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及设备作为抵押,利率为央行LPR下浮28.9个基点,借款期限为15年。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该项借款余额为80,000.00万元。此外,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申请相关借款,该贷款为保证借款,借款期限为5年。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该项借款余额为23,000.00万元。
2021年末应收款10.6亿元
招股书指出,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燕东微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的账面价值之和分别为66,026.66万元、78,074.40万元及106,283.14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2.61%、23.87%及12.21%。其中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9.557.55万元、36.755.96万元、39.378.12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55%、11.24%、4.53%。
燕东微表示,2019年末至2021年末,应收账款金额有所增长。如果由于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部分客户出现经营风险而不能按时回款,公司可能存在因坏账损失增加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2019年、2020年、2021年,燕东微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69、2.70、5.35,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分别为4.89、5.31、7.61。
存货金额上升周转率呈逐年下降趋势
2021年主营业务毛利率升至40.98%
从燕东微报告期内各业务收入构成来看,报告期内,燕东微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特种集成电路及器件、晶圆制造服务和分立器件及模拟集成电路三类业务。2019年、2020年和2021年,上述三类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合计分别为70.95%、87.78%和95.10%。
2019年、2020年、2021年,燕东微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1.68%、28.66%、40.98%。
其中,报告期内燕东微的封装测试毛利率分别为-24.41%、-8.41%、-19.92%。燕东微表示,由于公司封装测试业务产线报告期内未完全达产、单位成本较高,报告期内毛利率持续为负,低于同行业水平。
实控人兼大客户
2019年、2020年、2021年,燕东微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5.60%、44.12%、40.13%。
报告期各期,燕东微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北京电控分别为其第一大客户、第四大客户、第五大客户,向燕东微采购产品的金额分别为12,588.69万元、8,214.2万元、12,347.06万元,销售占比分别为12.09%、7.97%、6.07%。
燕东微表示,公司向北京电控销售的相关产品,均已实现对外销售或自用。
研发费用率有所波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材料费、燃料动力费及技术服务费构成。
2019年、2020年、2021年,燕东微研发费用分别为9,549.11万元、18,491.73万元、16,239.05万元;研发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分别为3,764.85万元、5,921.54万元、4,764.40万元,占比分别为39.43%、32.02%、29.34%。
2019年、2020年、2021年,燕东微研发费用率分别为9.17%、17.94%、7.98%;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率平均值分别为6.68%、6.75%、6.38%。
燕东微表示,因燕东科技8英寸线研发调试及承接国家级科研项目等原因,2020年及2021年研发费用金额较高。公司2021年收入相较于2020年大幅增加,故研发费用比率大幅降低,综合上述因素的影响,公司报告期内研发费用率有所波动。
此外,招股书显示,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已获得授权的专利共计243项。报告
期内,公司承担了16项国家级及省部级科研或技改项目,其中包括1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并参与了4项国家标准及1项电子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北京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2021年销售费用2237万元
2019年、2020年、2021年,燕东微销售费用分别为2,886.50万元、2,070.11万元、2,237.43万元。公司的销售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报告期各期占销售费用的比重分别为74.13%、89.78%及90.94%。
2019年、2020年、2021年,燕东微销售费用率分别为2.77%、2.01%、1.10%,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基本一致。
员工人数2年减少265人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燕东微的员工人数分别为2,070人、1,794人、1,805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及技术人员419人、营销人员67人、生产人员995人、运营管理人员324人,占员工总数比例分别为23.21%、3.71%、55.12%、17.95%。
关联交易金额较高
燕东微指出,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较高。
其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8,588.28万元、17,225.65万元和27,836.85万元,占公司总采购金额的比例分别为4.91%、9.63%和13.02%;其中主要为向北方华创采购集成电路制造设备,交易金额分别为7,381.11万元、16,915.70万元和26,960.83万元,报告期内持续增加。北方华创是中国大陆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高端微电子工艺装备制造企业,设备类型丰富,为我国国产集成电路设备的主要供应商之一,公司的集成电路制造生产线采购了大量国产成套关键装备、实现了国产装备在大规模生产线上的量产应用验证,公司向北方华创采购金额较大具有合理性,相关交易预计会持续发生。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12,588.69万元、4,887.57万元和7,791.68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2.09%、4.74%和3.83%,报告期内呈下降趋势,交易对方主要为京东方及其子公司、飞宇电子。其中,与京东方及其子公司的交易主要为公司原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新相微向其销售显示驱动芯片、电源管理芯片等产品,2019年12月起新相微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之内;报告期内,由于业务承继等原因,公司采取“飞宇电路实际生产并销售给飞宇电子、再由飞宇电子同最终客户签署合同”的销售模式,相关交易预计在较短的过渡期内会持续。
报告期内,公司向北京电子城城市更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租房屋,由其按照“集成电路设计创新中心”改建并运营管理燕东科技园区,同时向公司支付使用费,合作运营期限为20年。2020年、2021年公司确认的相关租赁收入分别为3,326.69万元、4,555.37万元。
燕东微称,综上,由于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金额较高且部分交易预计会持续进行,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曾因擅自闲置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场所被处罚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报告期内燕东微及其子公司存在以下处罚:
(1)2019年4月24日,遂宁海关出具蓉关缉绵告字[2019]0002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2017年3月至2018年8月,漏报中检费7,514.52美元,漏缴税款人民币8,719.53元人民币;2017年9月6日,申报进口货物时按照人民币申报,漏缴税款人民币2,720.23元,遂宁海关对四川广义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元。
2021年10月25日,遂宁海关出具《证明》,四川广义于2019年4月因工作失误造成中检费申报不实及申报币值不实,影响国家税款征收,被遂宁海关行政处罚,情节轻微。
(2)2019年7月12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出具京环境监察罚字[2019]85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燕东微擅自闲置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场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三日内改正,处10,000元罚款。
2021年11月17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出具《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在我局行政处罚系统中,查询到你公司2019年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被我局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一万元罚款,处罚决定书编号为:京环境监察罚字[2019]85号。依据《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行为分类及公示期限管理相关规定(2021版)>的通知》(京环发[2021]10号),该行政处罚属一般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燕东微及其子公司已及时、足额缴纳上述罚款。
原始报表和申报报表存在较多调整且金额较大
上交所要求燕东微说明:(1)净额法确认收入的业务类型及具体情况,封装测试业务是否存在以总额法确认收入的情况及其合理性;2019年、2020年均调减跨期收入的原因、调减跨期收入的具体依据;(2)上述财务调整事项的具体情况、调整原因及依据;调整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否发生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结合上述问题,说明公司的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相关财务内控是否健全有效。
燕东微表示,2019年申报合并财务报表与原始合并财务报表收入差异为-291,873,445.85元,主要调整原因如下:
1)前述部分业务的收入确认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涉及调减营业收入175,210,018.82元;
2)原子公司新相微于2019年11月30日因解除一致行动协议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新相微2019年度纳入公司利润表的合并期间为2019年1-11月,因编制2019年1-11月利润表属于非完整年度会计期间,新相微于2019年1-11月期间未进行合并层面抵消、净额法调整等处理,共计影响金额116,083,427.96元,具体情况如下:新相微合并范围内交易通过供应链公司实现合并层面未予以抵消的收入71,350,816.13元以及因委托加工业务需采用净额法相应抵消的收入38,031,385.41元;因与第三方共同合作开发项目转让作为资产项目处置处理,冲减已开票并记入营业收入6,701,226.42元。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已在编制申报财务报表时按照所属期间2019年1-11月时进行了调整。由于新相微自2019年12月1日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故上述事项未对公司2020、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产生影响。
3)剩余调减金额579,999.07元,主要系将部分收入调整至资产处置收益列报等零星事项调整形成。
2020年申报合并财务报表与原始合并财务报表收入差异为352,405,815.27元,主要调整原因如下:
1)前述部分业务收入确认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涉及调减营业收入351,386,953.67元;
2)跨期调整的主要原因为2020年部分产品客户未能在当年进行验收,而是于次年完成验收手续、出具验收单,对此根据收入确认的原则将其在2020年进行调减处理,涉及金额1,018,861.60元。
综上所述,公司2019年、2020年调减跨期收入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收入确认原则,对当年发货次年验收确认的跨期收入进行调整,并对新相微2019年1-11月供应链及委托加工业务产生的收入成本在相应期间进行抵消。
本文源自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