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高速十二大队民警在高淳收费站检查一辆大巴车时,发现驾驶室传出酒味。经呼气式检测,吹气数值为27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标准。驾车人李某称前一夜聚餐饮酒较多,今早一身酒气,但还是抱着侥幸心理出来开车,被查时大巴内载客近50名。民警依法扣留李某驾驶证,督促旅游公司重新安排驾驶员前来驾驶车辆,李某将前往高速十二大队接受进一步处理。
来源: 南京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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