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一匹野马,可我的家里没有草原,这让我感到绝望,董小姐”——这句词出自宋冬野的《董小姐》,是这首歌中的点睛之笔,引起了绿帽男、绿帽女们的广泛共鸣,也成了王大哥结婚以后的真实经历,以及真实感受。
王大哥是湖南人,家境贫寒,父母供他大哥结了婚以后,再也拿不出钱来给他娶媳妇,所以王大哥只能一直单身,后来王大哥靠自己的努力,在35岁那年存到了20万,无论是彩礼钱还是婚礼钱,都绰绰有余,因此央求媒婆给他介绍一个好对象。
很快媒婆就给他安排了小丽,一个二婚女人,但长相漂亮,性格温柔,居家又带得出去,王大哥想着自己都35岁了,要求再高怕是谁也娶不到,就和小丽见了几次面,发现确实很合眼缘,很快和她领证结婚,婚后王大哥的钱花了七七八八,结果突闻“噩耗”。
小丽根本不是二婚,是四婚!一个人结过一两次婚很正常,但如果结过四次婚,结婚的目的是否单纯不说,身上可能还有一些让人难以忍受的恶习,那么小丽结婚的目的是什么?又有什么恶习?王大哥思来想去,忍住没有去打听,不过也很快就知道了。
小丽在完成生孩子这项人生大事之后不久,开始晚归,说是和小姐妹去嗨皮,王大哥不愿意表现出自己的不信任,选择了接受这个说法,只是小丽辜负了他的信赖,小丽在家不再像以前一样黏着他,而是更喜欢抱着手机和人发信息,还发出甜蜜的笑声。
有一次王大哥说“什么好笑的,让我也看看”,想凑过去看一眼时,小丽竟然还避开,说没什么好看的,就是一个视频,然后说要去洗澡,把手机带进浴室,这令王大哥感到忧心,他决定一定要拿到小丽的手机,看看里面到底有些什么。
有个晚上,趁着小丽酒后呼呼大睡,王大哥用她的手指给她的手机解了锁,结果发现小丽的社交软件中基本没有女性,全都是吴哥哥、张哥哥、李哥哥、大老公、小老公、小小老公等等,直接看花了王大哥的眼,他们发给小丽的信息,也全都是约她出去的。
比如吴哥哥约小丽出去,小丽不仅同意了,还发了一张自己洗澡的照片给他,以时间上来看,正好就是王大哥那天问小丽有什么好笑的,而小丽抓着手机躲进浴室那天,这让王大哥的脸色像打翻了调色盘一样复杂。
王大哥感觉自己全身都“绿油油”的,此外他也知道了小丽为何要嫁给他,之前王大哥送了一条金项链给小丽,结果小丽说弄丢了,让王大哥一阵心疼,从聊天记录里他才知道,有些“哥哥”开房钱都没有,小丽只能自己倒贴,就卖掉了手中的金项链。
看到这里,王大哥忍无可忍,把睡得死死的小丽弄醒,然后把手机一扔说:“明天我们就离婚!”小丽哪里肯?跟王大哥在一起,什么事情都不用干,还能有钱拿,同时也能去见各种哥哥和老公,这种好事情哪里能有?她哭了一晚上。
第二天小丽就叫来家里人,希望大家能一起劝劝王大哥,王大哥知道自己一个人说不过他们,也叫来家里的亲朋好友,事情一下子就闹大了,小丽猝不及防,不过她也是真的不想离婚,当着所有人的面就差跪在王大哥面前,但王大哥只以秋风扫落叶一般的态度对待她。
王大哥念了她和其他男人的信息内容,甚至找到了其中一个梁哥哥对峙,最后拿出了小丽之前和别人的好几份离婚协议书,在众人诧异和不敢置信的目光里,小丽低下了头,再也说不出什么话来,她表示自己只有一个诉求,就是希望王大哥不要再追究下去。
王大哥其实也身心俱疲,他好声好气地劝走了各位热心群众,开始思考起这段婚姻,虽然小丽说知错,也说会改,但他对这段婚姻已经没有任何信心,面对这样一个水性杨花的女人,他也膈应,尽管最后他没有表态是否会离婚,但以王大哥的利益来说,还是离婚较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小丽显然不甘心人生中只有一个伴侣,也无法对伴侣做到忠实,这样的女性,不适合走进婚姻。
小丽出轨的证据也比较充足,虽然出轨无法直接作为婚姻破裂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只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家暴或虐待和遗弃、赌博吸毒等恶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才可以,不过第五点有“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这一点给了法官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如果展示出来的证据确实让人觉得不忍卒睹,严重伤害了王大哥的感情,虽然第一次可能不会判离,但第二次判离的概率会很大,只要王大哥坚定自己的态度,不要摇摆,这样的婚姻到底有什么好摇摆的?王大哥你是真的没有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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