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月份提出取消住房公积金、改为企业年金并引发热议之后,进入4月份,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黄奇帆再次呼吁取消公积金改年金,其核心观点有三个:
一是住房公积金制度已基本完成使命;
二是可组建新的专门住房银行为百姓提供低息贷款支持新增购房;
三是在不改变百姓福利的情况下可降低企业负担同时又有利于解决养老资金问题。
另外,黄奇帆还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改革措施建议:
① 尽快落实农民工在城市落户的有关政策,快速解决制造业用工短缺问题。
② 取消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
③ 出台政策鼓励企业实行年金制度,并疏通企业年金投资资本市场的渠道和机制。
④ 想方设法降低物流成本。
建议取消公积金,改为年金制度,一石激起千层浪……四项建议一出,立即遭到围攻,炮火主要集中在“取消住房公积金制度”。这个建议涉及面极广,牵扯的利益也众多,网络上支持与反对的声音不绝。
支持取消公积金:
第一,公积金的缴纳基数在5%到12%左右,其中12%的比较多,在费用上公司和个人摊分,个人支付一半、企业支付一半。
在2020年全球疫情的负面影响下,企业面临巨大的资金和业绩压力。如果取消公积金的缴纳,就可以为企业降低成本。
第二,目前在房地产市场,商贷才是楼市的主流贷款方式。
2018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约25.8亿米,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约5亿米,实际上用到公积金贷款的占比小,不到20%。
而且全球范围内,只有中国和新加坡采用公积金制度,这说明公积金制度存在的意义不大,应该取消。
第三,因为公积金缴纳是按照比例缴纳,社会上缴纳的工资仅金额也相差甚远。
国企事业单位以及高收入人群等公积金缴纳金额极高,一般民企缴纳金额很低甚至是没有,这相当于变相补贴部分优势人群。有不公平的嫌疑,应当取消。
反对取消公积金:
第一,公积金不管缴纳多少,都是工薪一族的福利。
取消公积金的缴纳,如果企业不将公积金金额通过工资的方式发放给个人,相当于强制性降薪;
如果企业将公积金金额通过工资的方式发放给个人,那么就起不到为企业减压的作用,而且还变相提高了个人的税费。
第二,公积金用途广泛,实用性还是比较强的。
对于没有买房的人来说,公积金可以提取出来充当房屋租金,退休之后也可以一次性提取,作为养老储备。
第三,没有公积金的累存,个人购房的支付能力降低,无房者买房更难。
另外公积金贷款的利息要比商业贷款的利息低,同样是贷款100万米,按照公积金贷款利率3.25%和商贷利率4.9%来计算的话,利息差额高达34万米。
很明显,现存的公积金制度的确存在各种缺陷,但是另一方面公积金对于一般老百姓来说也确实意义依旧重大,这就形成了一种矛盾。
公积金的利用实际现状
住建部等公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显示,仅2018年公积金就支持252.58万人购房,截至2018年末公积金共支持3334.82万人购房;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率(即年度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年度末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为86.04%,连续数年居高不下,表明公积金缴存金额使用率较高,并且用于个人房贷的比重较高。
2014-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金额及个人住房贷款率
那么,公积金可以取消吗?
现如今,现在我国房地产早已市场化,商业银行已成为提供房贷的主体,住房公积金存在的意义已经不大,将之取消可为企业和职工直接降低12%的成本。这也是网上的主要呼声!
企业年金取代公积金可行吗?
有专家表示,公积金变年金,公民已缴存公积金的收益不会减少,只会增加。
如果公积金政策取消,公民在工作期间已经缴纳的公积金(2018年末的缴存总额为14.6万亿米)全部转入补充养老的年金中。
实施中要明确,公民的这笔钱应放入个人账户,而非统筹账户,否则对老百姓不公平。
现行占工资比28%的养老保险里,8%是个人账户,20%是统筹账户,公民缴纳的养老保险绝大部分归国家统一调配,个人无法自由掌控。
如果这笔钱放在年金中,按照年金制度规定,应和公积金账户的钱一样,在退休时会全部划归给个人。
但不同于公积金的是,年金的运行可以进入资本市场,通过保值增值产生更高的收益。
2013年人社部出台的《关于扩大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范围的通知》中规定:
年金可以投资股票、偏股型基金等高风险高收益产品,最高比例不超过30%,由专业机构运作的企业年金的收益率可以相对比较高。
目前公积金利率是按照国家一年期存款利率给付的,再扣除各地公积金中心运行管理成本,在1.5%左右,而新加坡公积金要求利率不得低于2.5%。年金利率大体在5%~6%,美国年金利率一般在7%左右(股票投资平均年收益率在10%,债券和货币基金收益率在3%~4%,平均下来7%左右)。
所以,居民缴存的公积金变成年金之后,只要投资合理运作,就会给居民带来更大财产增值。
假如某人有20万公积金且还有10年退休,如果在公积金账户,他最终最多能拿到(1.5%复利)23万米左右,而如果在年金账户,一般而言可以拿到35万米左右。
如果公积金改年金
已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如何处理?
对已经发生的公积金贷款,可以按照一定利率优惠政策转化为商业贷款。
目前国家的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利率差别,公积金贷款利率在3.25%左右,商业贷款利率在5.5%左右,有大概2%的差异。
国家可以通过一定的利率优惠政策,来消化这一部分存量贷款。
比如:某位公民因买房发生100万米按揭贷款,这笔按揭贷款中可能有80万米是银行的商业贷款,有20万米是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利息低,按揭商业贷款利息高,公积金一旦取消以后,欠公积金中心的20万米贷款可以转移到银行的按揭贷款系统。
相当于该公民总共欠银行100万米,但执行的利率可以有差别,从而让贷款实现平滑转变。
即使利率优惠比例有限,转化后的银行贷款利率依然比公积金贷款利率高一个点,居民个人所多花的一点贷款利息(1%),与把置换出来的公积金投入到年金之中的收益相比(5%~6%),依然是很少的部分,对居民来说整体上还是划算的。
取消公积金改年金
对企业和员工各有什么影响?
取消公积金政策有利于为企业减负,而年金政策有助于进一步增强职工的养老能力。
我国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要求“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第三十八条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这种强制性,实际上给企业带来了不少隐形成本。
公积金也好,年金也好,都是一种储蓄机制。
前者是为了解决住房问题;后者是为了解决养老问题。取消了公积金,为职工提供优惠贷款的职责可以交由商业银行或组建的住房银行来解决。
厦门公积金相关政策
我们都知道,对于刚需族而言,公积金贷款是买房的重要途径之一。但是关于公积金的很多问题却常常困扰着购房者,公积金贷款如何申请,怎么提取,贷款额度如何界定,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为此,小编特地整理了厦门公积金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积金贷款最新情况
1、 贷款额度
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米;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米。
2、公积金贷款利率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目前,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5年以下(含)为2.75%,5年以上-30年(含)为3.25%。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3、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首付比例及利率方面,从2019年7月起,厦门公积金首套首付比例提至30%,公积金贷款开始执行“认房又认贷”。
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标准将按照我市同期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标准执行,住房贷款记录包含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含公转商贷款)和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体现的住房贷款记录。今后,我市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标准发生变化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还将随之相应调整。
4、贷款限制
提取住房公积金购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要求住房所在地必须为本人或配偶的户籍地或工作地,并暂停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和商转公贷款业务。
如何才能贷足120万?
1、贷款条件
申请贷款时前12个月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信用良好。截至申请贷款时前两年内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含),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计算在内;无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贷款、商转公贷款和异地贷)余额。
2、如何贷足120万?
据《厦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规定,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12×35%×贷款年限)+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流动性调节系数(厦门公积金官网、公积金APP均可测算额度)。
如果个人公积金帐户无余额,贷满120万所需条件:
流动系数1,需缴存基数9524(即公积金月缴2284)
流动系数0.8,需缴存基数11905(即公积金月缴2857)
流动系数0.6,需缴存基数15873(即公积金月缴3810)
厦门公积金缴存
1、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
缴存比例——厦门目前的规定是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在5%-12%范围内确认,如果企业经营确实困难的,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
2019年度(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030米,下限为170米。
2、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何确定?何时调整?
正常情况下,个人的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按上一年12个月平均税前工资作为基数(满足上下限的情况下),每年7月份调整。如单位不按个人实际工资作为基数,则除外。
厦门公积金流动性调节系数
从2017年12月1日起的系数1到2019年7月1日的0.8再到2019年8月1日的0.6,厦门公积金贷款的流动系数一缩再缩!这对贷款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我们一起来算算~
1、什么是流动性调节系数?
流动性调节系数是指根据住房公积金满足缴存职工资金使用需求能力的不同情况制定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调节参数。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每月初将向社会公布贷款使用率,当贷款使用率连续两个月达到新区间后,则第三个月向社会公布新的流动性调节系数,并从公布次月起执行。
2、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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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12×35%×贷款年限)+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流动性调节系数。
其中,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指的是职工本人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指的是借款申请人网签时住房公积金的账户余额,而流动性调节系数根据此次调整为0.6。
张先生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3000米(缴存基数),公司及个人分别缴存5%,张先生每月可缴存公积金为300米,缴存时间为5年整,他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为1.8万米。
以最长贷款年限30年来算,流动性调节系数调整前后,通过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计算公式计算,他可以申请到的贷款额度情况如下:
当公积金流动系数为1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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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12×35%×30)+18000〕×1=39.6 万米
当公积金流动系数为0.8时
☟☟☟
〔(3000×12×35%×30)+18000〕×0.8=31.68万米
当公积金流动系数为0.6时
☟☟☟
〔(3000×12×35%×30)+18000〕×0.6=23.76万
由以上计算可以看出,张先生公积金贷款额度由原来的 39.6万米减少到流动性调节系数调整后的23.76万米,直接减少了15.84万米的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办理所需材料
1、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
2、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单身的应出具婚姻状况的结书原件;
3、已支付规定比例的首付款(首期款)支付凭证原件;
4、主借款人还款账号,二手房的应提供卖方银行收款账号及开户名称;
5、由担保机构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还应提供厦门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担保意向函”及“委托代理合同”原件;
6、按不同贷款用途,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应提供:(1)新建商品房购房合同原件;(2)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原件;(3)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购买存量住房(二手房)的,应提供:(1)二手房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2)不动产权证原件;(3)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房地产评估报告或受委托银行出具的房屋价值确认函原件。
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购房合同及房号单原件。
购买单位委托拍卖房的,应提供:(1)拍卖行、委托方及厦门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三方协议原件,若为网络拍卖或已办理过户的,只需提供委托双方协议原件;(2)福建省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3)拍卖公示材料原件;(4)权属人为委托方的不动产权证原件;(5)评估报告原件;(6)购房合同原件。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1)抵押物的不动产权证原件;(2)评估报告或受委托银行出具的房屋价值确认函原件;(3)区级(含)以上建设(房管或规划)部门同意建造、翻建、大修的审批材料原件;(4)代建企业出具的工程预(决)算书原件;(5)借款申请人与代建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原件,应注明代建企业的收款账号);(6)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还需提供不动产权证原件;大修的还需提供区级(含)以上建设(或房管)部门核发的危房鉴定报告(需达到C级以上)。
关于公积金提取
1、 提取住房公积金购建大修自住住房,住房所在地必须为本人或配偶的户籍地或工作地。
2、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须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若职工在异地工作,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应办理异地转移接续;非厦门户籍职工未在异地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关于公积金的常见问题
1、公积金贷款买房后不再缴公积金,是否会转商贷?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前和审批放款后的正常还款期间,除了要按规定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外,还要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如无故停缴断缴住房公积金,中心将按相关规定纳入失信人名单等其他措施进行罚戒。
2、 装修自住住房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不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住房)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上述规定并限定这四种行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不属大修范围。因此,装修自住住房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中修、小修也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3、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房屋的,其家庭成员可否一并提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产权归该职工所有)。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及其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对住房不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4、职工在省外买房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在省外购房,若购房地是职工本人或者配偶户口或者工作所在地则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除了提供购房申请材料外,还须提供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在所购房屋所在地的下列证明材料之一:①户籍证明;②住房公积金缴交证明;③社保缴交证明;④工资薪酬税单。
5、办理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需要哪些材料,怎么办理?
办理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A、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提供本人身份证;
(2)委托办理:提供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
B、申请人为借款人配偶的,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C、代扣账户(卡或存折)原件;
D、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借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2)贷款若属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应提供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土地房屋权证复印件。
办理程序如下:
A.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贷款银行业务网点申请;
B.需银行当场审核;
C.审核符合规定的,当场签订协议。
6、我是组合贷款,办理逐月提取还贷是否只能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每月应还的那一部分?
不是。如果您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大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每月应还款额,您的住房公积金不但可以还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的每月应还款额,还可以还组合贷款中商业性住房贷款部分的每月应还款额。
7、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程序?
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借款申请人向受委托银行提交申请材料;需由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可向厦门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提交申请材料;
(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受委托银行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三)以自有资金结清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原商业性住房贷款银行注销原抵押后,借款申请人与受委托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并按借款合同约定到厦门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办理抵押担保手续;由厦门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借款申请人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并与厦门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受委托银行送审的材料进行复核后,通知受委托银行放款;
(五)借款申请人以自有资金结清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受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申请人指定的账户;
借款申请人申请厦门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担保的,受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贷款资金划转至担保机构专用账户;厦门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为借款申请人结清原商业性住房贷款;原商业性住房贷款银行办理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的注销抵押登记手续后,借款申请人与受委托银行到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办理商转公贷款抵押登记手续。
8、买二手房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时限有何规定?
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在取得《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半年内申请;建造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在取得区级(含)以上建设(房管或规划)部门同意建造的审批材料的十八个月内或取得所建房屋《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半年内申请;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在取得区级(含)以上建设(房管或规划)部门同意翻建或大修的审批材料后的一年内或取得所建修房屋《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半年内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