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昌“杀妻抛尸案”二审庭审结束,将择期宣判)
“南昌杀妻抛尸案”二审10月8日15时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10月8日17时许,受害人易某的母亲张女士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庭审已经结束,未当庭宣判结果。
另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8日下午的二审庭审中,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法庭调查和辩论,上诉人王东龙作了最后陈述。庭审结束时,合议庭宣布休庭,另行择期宣判。双方亲属旁听了庭审。
被告人王东龙被指控杀害妻子易某并抛尸灭迹,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王东龙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王东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后王东龙出上诉。
张女士此前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王东龙杀害妻子的行为给她们家里带来无法挽回的伤害。她希望二审能维持原判,为女儿讨回公道。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今年7月16日,“南昌杀妻抛尸案”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审理查明,易某、王东龙为登记结婚的夫妻。2020年10月13日晚,易某、王东龙因琐事在家中发生口角,王东龙遂用双手用力扼住易某的颈部致易某窒息死亡。案发后,王东龙将易某的尸体装入行李箱后抛入赣江,还假冒易某的身份回复他人信息。
法院认为,王东龙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予以严惩。本案虽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被告人王东龙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具有坦白情节,但王东龙犯罪性质恶劣,作案后与朋友吃喝娱乐,抛尸灭迹,欺瞒亲友,无悔罪表现,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对王东龙不予从轻处罚。法院一审判处王东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判决后,王东龙出上诉。
10月8日下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东龙故意杀人上诉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履行职务,上诉人王东龙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王东龙与被害人易某于2019年5月6日登记结婚。2020年10月13日晚,二人在家中因琐事发生争吵,王东龙用双手扼住易某的颈部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同月15日,王东龙购买了一只黑色拉杆行李箱,将易某的尸体装进该行李箱,同月16日凌晨将行李箱抛入赣江。同月17日,王东龙被抓获归案。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东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王东龙不服,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出上诉。 好文( )
二审庭审中,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法庭调查和辩论,上诉人王东龙作了最后陈述。
庭审结束时,合议庭宣布休庭,另行择期宣判。双方亲属旁听了庭审。
来源:江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