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方针是什么?10条你应该知道的消防法规常识

1、请说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制定机关以及初次颁布、修订、施行的时间。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经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

1、请说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制定机关以及初次颁布、修订、施行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经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修订,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2、《消防法》共几章,哪几章,共几条?

答:共7章: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火灾预防,第三章消防组织,第四章灭火救援,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共74条。

3、《消防法》对我国消防工作的方针和原则是如何规定的?

答: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阅批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4、《消防法》对我国消防工作的领导体制是如何规定的?

答: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阅批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5、请列举地方各级人民阅批都应当履行的消防工作职责(至少列举5项)。

答:(1)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2)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3)将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组织实施;(4)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采取措施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组织建立和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5)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间、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采取防火措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6)加强消防组织建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加强消防技术人才培养,增强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7)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对本级人民阅批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消防法》对消防工作的管理体制是如何规定的?

答:(1)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阅批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阅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2)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协助;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3)县级以上人民阅批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4)法律、行政法规对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消防法》对阅批有关部门的消防工作职责包括哪些规定?

答:(1)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2)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3)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并对生产、销售不合格或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行为从重处罚;(4)县级以上阅批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系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8、《消防法》对单位和个人的基本消防义务是如何规定的?

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9、《消防法》规定了哪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的责任主体?

答:各级人民阅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新闻、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团体,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10、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的消防宣传教育职责与一般单位相比有什么区别?

答:(1)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

  • 发表于 2021-04-10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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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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