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中,奥利弗・特威斯特,一名生在济贫院的孤儿,忍饥挨饿,备受欺凌,由于不堪棺材店老板娘文学评论怎么写、教区执事邦布儿等人的虐待而独自逃往伦敦,不幸刚一到达就受骗误入盗贼团伙。窃贼团伙的首领费金千方百计,企图把奥利弗训练为扒手供他驱使。奥利弗跟随窃贼伙伴“机灵鬼”和贝茨上街时,被误认为他偷了一位叫布朗洛的老人(恰巧是他父亲生前的好友)的手绢而被警察逮捕。后因书摊老板证明了他的无辜,说明小偷另有其人,他才被释放。由于他当时病重昏迷,而且容貌非常像布朗洛先生友人生前留下的一副少妇画像,布朗洛收留他在家中治病,得到布朗洛及其女管家比德温太太无微不至的关怀,第一次感受到人间的温暖。窃贼团伙害怕奥利弗会泄露团伙的秘密,在费金的指示下,塞克斯和南希费尽心机,趁奥利弗外出替布朗洛归还书摊老板的图书的时候用计使他重新陷入了盗贼团伙。但当费金试图惩罚毒打奥利弗的时候,南希挺身而出保护了奥利弗。费金用威胁、利诱、灌输等手段企图迫使奥利弗成为一名窃贼,成为费金的摇钱树。一天黑夜,奥利弗在塞克斯的胁迫下参加对一座大宅院的行窃。正当奥利弗准备趁爬进窗户的机会向主人报告时,被管家发现后开枪打伤。窃贼仓惶逃跑时,把奥利弗丢弃在路旁水沟之中。奥利弗在雨雪之中带伤爬行,无意中又回道那家宅院,昏到在门口。好心的主人梅丽夫人及其养女罗斯小姐收留并庇护了他。无巧不成书,这位罗斯小姐正是奥利弗的姨妈,但双方都不知道。在梅丽夫人家,奥利弗真正享受到了人生的温馨和美好。但费金团伙却不能放过奥利弗。有一天一个名叫蒙克斯的人来找费金,这人是奥利弗的同父异母兄长,由于他的不孝,他父亲在遗嘱中将全部遗产给了奥利弗,除非奥利弗和蒙克斯是一样的不孝儿女,遗产才可由蒙克斯继承。为此蒙克斯出高价买通费金,要他使奥利弗变成不可救药的罪犯,以便霸占奥利弗名下的全部遗产,并发泄自己对已去世的父亲的怨恨。正当蒙克斯得意洋洋的谈到他如何和帮布尔夫妇狼狈为奸,毁灭了能证明奥利弗身份的唯一证据的时侯,被南希听见。南希见义勇为,同情奥利弗的遭遇,冒生命危险,偷偷找到罗斯小姐,向她报告了这一切。正当罗斯小姐考虑如何行动时,奥利弗告诉她,他找到了布朗洛先生。罗斯小姐就和布朗洛商议了处理方法。罗斯小姐在布朗洛陪同下再次和南西会面时,布朗洛得知蒙克斯是他的已故好友埃得温・利弗得的不孝儿子,决定亲自找蒙克斯交谈,但他们的谈话被费金派出的密探听见。塞克斯就凶残的杀害了南西。南西之死使费金团伙遭到了灭顶之灾。费金被捕,后上了绞刑架,塞克斯在逃窜中失足被自己的绳子勒死。与此同时,蒙克斯被布朗洛挟持到家中,逼他供出了一切,事情真相大白,奥利弗被布朗洛收为养子,从此结束了他的苦难的童年。为了给蒙克斯自新的机会,把本应全归奥利弗继承的遗产分一半给他。但蒙克斯劣性不改,把家产挥霍殆尽,继续作恶,终被锒铛入狱,死在狱中。邦布尔夫妇恶有恶报,被革去一切职务,一贫如洗,在他们曾经作威作福的济贫院度过余生。
这本小说,揭露了当时隐藏在伦敦狭小、胺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与暴力。书中,奥利弗、罗斯小姐包括南希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片纯洁的天地,始终有着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没有使他们堕落,反而更显示出了他们坚强、圣洁、出淤泥而不染的高贵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死了,但正因为她的死才召唤出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的死,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意义上的善报。而恶人的代表――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在现实生活中,是不会有绝对的善与恶的,而故事恰恰反应了人们心中的一种渴望与希望,善有善报,恶有恶果。奥利弗得到了幸福,坏人都得到了该有的惩罚。作者的意图就是要告诉全人类,善良能克服一切艰难险阻。
同样也告诉了人们不论环境恶劣与否,复杂与否,都必要保持一颗圣洁的心,善良与博爱的精神,这样,快乐与幸福将与我们相伴永远。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李白一生与酒结下不解之缘,许多诗都与酒有关,咏酒诗篇极能表现他的个性。
《将进酒》原是汉乐府曲名,意思是劝酒歌,“将”,请的意思。这首诗是一首以饮酒为题材的诗篇。《将进酒》突出地表现了诗人在极度压抑中由愤懑而转化为狂放的情绪。该诗写于天宝十一载(752年),是李白一入长安之后,它与二入长安后的情调是不同的。李白与友人岑勋在蒿山友人元丹邱处饮酒而作,是三人对酒时所歌。诗以豪放的语言,抒写了旷达不羁乐观自信的精神和对社会现实的愤闷,同时反映了作者理想与现实的深刻矛盾。
全诗可分为三段:
第—段:“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莫使金樽空对月”。抒写对人生短暂的感慨,以及适逢知音的快乐。
前四句怀着深慨写年华流逝的疾速。妙在诗人能给它找到最好的表现形象和最适宜的放歌节奏。“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论语》中记载孔子曾指着河水说:“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所以后来常以水流逝表示时间的流逝。“君不见”是汉乐府开头常用的办法。如杜甫诗“君不见汉家三百川”。李白沿用了汉乐府旧题,也沿用了乐府的表现形式。头两句说你不见黄河滔滔之水仿佛从高天涌出,一泻千里奔腾到海不再回返。上句写大河之来,势不可挡,极言黄河发源地的高远;下句写大河之去不可回。这两句写景,描绘黄河汹涌澎湃的气势,显然是隐用其意,仿佛是诗人狂放性格的写照。同时又是起兴,以“不复回”象征岁月易逝。想到人的生命也像水一样流逝了,再不会回来。这种写法在中国古代诗词里常见,如苏轼[念奴娇]《赤壁怀古》也是这种写法,“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也是由水的流逝,想到时间的流逝。由时间的流逝,想到历史人物如何如何。这里选用了一个非凡的雄浑博大的形象,来表现诗人的艺术个性。滔滔黄水,横贯大野,源头直接天际,有似从天而降,向大海流去,这形象特别加强了奔腾迅疾和一去不返之感。嵩山为五岳中的中岳,挺立中原,距黄河不算太远,居高远望,也许能看到黄河的一点形迹,但顶多也不过是“黄河如丝天际来”,不会感受到那种浊浪排空的滚滚奔流之势。诗人完全是寓目生心,驰骋想象,自由创造能够酣畅抒情的形象。这两句起势猛疾,神采飞动。
下面用黄河水又长又大来兴起下文,很自然地过渡到人生的翕忽易老:“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这是由写景转入写人世。你不见高堂明镜中照见白发而生悲,早晨还是满头青丝,傍晚就变成了雪白。“堂”,堂屋。在堂屋明镜之前,在镜子里照见自己的白发而生悲。如果前两句是空间范畴的夸张,这两句则是时间范畴的夸张。人生由少到老的过程被说成是朝暮间之事,夸张地写出了人生的短促。人的头发朝黑而夕白是不可能的,然而这艺术的夸张却最真切地传达出青春的倏忽易逝,也与上文黄水奔流的形象和谐一致。这两句与上两句组成对称句,各以“君不见”三字喝起,不仅增加了慷慨放歌的气势,内容也因相互鲜明对照而其情愈显。开篇这四句中还有—种反衬作用,以黄河的永恒伟大,反衬生命的脆弱渺小。这一开端可谓悲感之极,是—种巨人式的感伤。
志士是惜阴的,最怕年华虚度。李白于天宝三年出离长安,如今已经八年消磨在漫游中。这无从改变、无可奈何的现实激使诗人唱出“人生”以下六句“人生得志须尽欢,莫使金撙空对月”,是说人生得意之时,应尽情欢乐,不要让金杯空对明月。“莫使”“空”双重否定句代直陈,语气更加强调。“金樽”,酒杯,名贵的酒杯。“对月”,古人讲究对月饮酒。赏花对月饮酒是古人一种习惯。既然无法改变客观形势,朋友聚首,总算人生一大畅意之事,就应该痛饮极欢。后一句自然是说饮酒,但点染上“对月”二字,便有莫负佳景良辰之意。至于那个惹人愁烦的未来呢?且将它抛过一边:“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天既生材,必然会派个用场,不必为它烦扰不安了,金钱是流通的,散尽还会再聚,更不必顾惜。这反映出李白的极度自信,豁达。诗人用象征的诗句写出了一个大写的“我”。天生我于世间,必是有用之材,正所谓“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为了这样乐观自信的未来,与朋友欢饮,即使是千金散尽了,也在所不惜。趋使金钱而不被金钱所奴役,又一次反映了诗人狂放不羁的思想性格。因此“烹中宰羊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写痛饮豪饮的盛宴。“且”,姑且,暂且。“会”是当的意思,“会须”,应当。酣饮大嚼一通的意思。在无可奈何中有开朗乐观,在前程渺茫中有坚定自信,有似拨云见月,将愁绪一扫而空。诗人的感情由开篇的抑郁深慨一变而为恣肆狂放。
第一段写行乐饮酒,也是为了表现李白的豪情壮志。虽3、4句有些感慨、焦急情绪,人生太短暂了,黑头发很快变成了白头发。但从整段的情调来看,是积极乐观的。“人生得志须尽欢”“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表示的还是豪迈气魄。感慨是由于时间的流逝,怀才的不遇,在豪迈的气概中又表现了怀才不遇的想法。
在一、二段之间有四个短句作为过渡:“岑夫子、丹邱生、将进酒,杯莫停”。直呼朋友的姓名(“岑夫子“,岑勋;“丹邱生”,元丹邱)劝酒,“夫子”“生”是对男性的称呼。你们请喝酒,不要将杯子停下来。这几个口语化短句的加入,使诗歌节奏富于变化,酒逢对手,生逢知己,无怪乎诗人要“与君歌—曲,请君为我侧耳听”了,我给你们唱支曲子,请你们为我好好听着。以宴席中劝酒为过渡,转到第二段,抒写诗人自己对人生的见解。
歌曲的内容是什么呢?下面六句就是以歌抒怀:“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愿醒”。钟鼓馔玉——指富贵生活。富贵人家吃饭时要鸣钟列鼎,食物精美如玉。“馔玉”,用作动词,吃着像玉那样珍贵的食品。“玉”字是比喻,像那样敲钟击鼓的豪华生活,像吃着如玉般珍贵食品的最好生活。指的就是达官显宦贵族之家。但是诗人以为不足贵、不稀罕,只希望长久沉醉不再醒来。为什么不醒来?对混浊的社会,达官显宦这些人的作为表示不满,用这种态度对当时社会、权贵表示反对。诗至此继续写宴乐,但却从狂放转为激愤。对照“天生我材必有用”的期待,“但愿长醉不愿醒”反映出李白所特有的理想与现实的矛盾。“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出”只好以酒为解脱。“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说自古以来的圣贤至今都不为世人所知,只有饮者的名字才能在世间传扬。为圣为贤都枯槁当年,寂寞后世,有谁来赞赏他们呢?只有饮者倒名传千古。这两句中讲了长醉的原因,表现出对贤愚不辨的现实的愤闷之情。说他愿意长醉但并未长醉。
第二段,对权贵蔑视,对圣贤既有蔑视也有同情,圣贤也是并不被人所重视的,然后摆出一个摆脱苦闷的方法,现实社会行不通,那就“长醉不用醒”。这段是借饮酒来抒发对现实的不满。
第三段:“陈王昔时宴平乐”——结尾。“陈王”,曹植。他在太和六年(232年)封为陈王。引陈王旧事说明豪饮的原因。这是借古人酒杯,浇自己块垒。李白在这里用了曹植《名都》篇中“归来宴平乐、美酒斗十千”之句。这两句意思说,陈王这个饮者的形景不是至今仍在人们心目中么?李白本是有极大从政热情的,诗中这样说显然是备受压抑而进发出来的愤激语,它反映了诗人胸中长期积郁的苦闷。在似乎是颓唐的语句中包裹着热与愤。热是由于对实现,抱负始终不渝地有追求,愤是由于终究没有得到一展怀抱的机会。正是这样,诗人的情绪在这里由狂放转为愤激。上段诗人先提到古来圣贤,这—段又在这里无数留名饮者当中举出了壮志难酬的曹植为例,一方面写诗人旷达乐观的情志,另—方面也流露出诗人的不平之气。“主人为何言钱少,径须沽取对君酌”。“为何”,疑问句,即“何为”,为什么。主人为什么说钱少呢?“径”,通假字,一直,直接。“径须”,只管,就可以这样做。“沽”,买。“沽取”,买酒。说我为宴会的主人,怎么说钱不够呢?只言去打酒来,与你们同饮。这里既照应“千金散尽”一句,又引起下文“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五花马”,马的毛皮着有花纹的,表名贵马。孔子曾问子路你有什么志向?子路说愿白马衣轻裘。“马”“裘”古代作为生活比较高的一种表现。“裘”,皮衣。“千金裘”,是价值千金的狐皮袄。“将”,拿。“将出”是拿出去。这四句说,五花宝马,千金贵裘,只管拿去换酒,与君纵饮销愁。说“万古愁”是因为“古来圣贤皆寂寞”,整个古今志士不遇的愁烦,都要用酒销掉。经过愤激的浪峰,诗人的狂放也达于顶点,裘马换酒的豪举把狂态刻画得淋漓尽致。狂放纵酒是为销愁,狂放的程度恰恰表现了愁苦的深度。他那旷达乐观和狂放不羁的性格跃然纸上。与“千金散尽还复来”“钟鼓馔玉不足贵”的思想吻合起来,组成了一个充满信心又超脱世俗的诗人自我形象。
全诗结束在一个“愁”字上。愁字中凝聚了诗人对年华流逝的惊惧,对人生坎坷的慨叹,对有志难酬的郁闷,对世俗、对丑恶社会现实的憎恶。这一切都一股脑地倾泻在知己面前,感情悲愤而又豪放,并有丰富深厚的社会内容。
这首诗本身就犹如黄河之水,气势磅礴,情绪急促,恰当地表现了诗人狂放不羁追求个人自由生活态度。在艺术上也很有代表性。
这是一首抒情诗,无论抒发什么感情,都是抒情者的一种自我肯定。这首诗也就是李白的自我肯定。他抒发的是一种愁情、愤懑,可在这愁情与愤懑当中,表现着他对自己价值的一种肯定。该诗前半部分抒发着一种须及时行乐的思想,这仅是一种表层的意思。但真正给人印象深的还在这一部分。有三点值得注意并引人深思:
1、开头起兴,是爆发式、力量型的。用“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来起兴,黄河之大、之长、非凡是人所共知的,这从天而降的长、大、非凡和剧烈动荡的物象合成为一种壮大的、给人以生命感的景色,表现着飞腾咆哮的、非同凡响的巨大生命。仔细体会黄河之水奔流到海不复回,其生命消失是迅速的,但这一过程也是伟大壮观的。正因为用这不平凡的黄河来起兴,引起青春之易逝,人生之短暂(“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这感慨就不是软弱无力的自我哀怜,也不是无可奈何的呻吟。他所唤起的感情,只有悲慨而无悲观。这种感情色彩不是灰暗的,而是鲜亮的;其状态不是一种冷清的、停止的,而是激动、向上的;它所导向的感情不是消沉的而是昂扬的。所以这里是对生命的肯定和珍惜,体现着信心和力量。这是开头起兴给人的感发、引人思索的意义。
2、这里讲到“人生得意须尽欢”,不能简单的以及时行乐来对待。这及时行乐是表层的追求享乐,而实际上蕴涵着“天生我材必有用”的自信。在这自信的基础上,而产生出来的一种追求自由的倾向。这是一种要求个性自由,“天生我材必有用”与“人生得意须尽欢”两个要结合起来。
前半部,表面看来写的是及时行乐,但这里却表现着自信和自由的倾向,这是表现人的个性觉醒的追求。诗的后半部分,抒发的是借饮酒而摆脱愤懑、摆脱愁情的束缚,表面看是在发牢骚,实际上也有它深刻的思想:(1)首先指出“钟鼓馔玉不足贵”,富贵生活不值得珍惜、留恋。李白为什么要这样讲?他认为富贵生活不是永恒的,功名富贵不会常在。这种思想是初盛唐以来诗人的普遍思想,即富贵者也可以没落,而贫贱者亦可富贵。因此一味追求富贵,为富贵所束缚,这是不值得的。(2)他认为“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像自己这样的人材必有大用,有大用这富贵是不成其为问题的。所以他也认为“钟鼓馔玉不足贵。”(3)李白在现实中所见到的那些富贵之家,又多半是些腐朽的、庸俗的、庸碌的一些人,这都是一些为诗人所不齿之人。基于这三点,所以他认为“钟鼓馔玉不足贵。”
3、还讲到“古来圣贤多寂寞”,圣贤的不被理解、认识。生前就是孤独困窘的,而生后又常常不被人重视,所以无须追求成圣成贤,即不以圣贤为楷模。如果一定要留名后世,那也“惟有饮者留其名”,还是曹植那样好。这两点不是讲什么正经的道理,而是表达李白的一种情怀。他所说的这些话,话间的联系是一种感情的逻辑,不是一种理性的思维,理论的逻辑。他是用否定的方式来求得自我的肯定。他把当时士人两项最高的追求:一是富贵,一是以圣贤为楷模,都一一否定了,那实质上就是借此来肯定自己。只有纵酒寻欢,在长醉中摆脱这种世俗的羁绊,获得自由,才是最有意义的。功名富贵,是一种不能永恒的虚假的价值。李白曾写过“三杯通大道,一斗合自然”(《月下独酌》)“仙人殊恍惚,未若醉中真”(《拟古》其三),所谓“合自然”“醉中真”,其内涵都是在追求这种个性自由。《将进酒》“但愿长醉不复醒”的意义就在此。结尾的“与尔同销万古愁”,正表现着以醉中的自由去消解自我在现实中无从得到肯定的苦闷。所以该诗的真正意义,就在于表现了以自负、自信、自由为内容的自我肯定。
该诗虽给人“万古愁”,以酒浇愁之感,由于用豪放来冲淡心中之郁抑、心中之愤懑,所以基调仍是乐观的,并用豪迈的语言,表达了这种乐观自信的、放纵不羁的精神。
从语言形式上看,句型变化多,开头用长句,然后三字句、七字句交错使用,而且换韵比较频繁。如开头“来”“回”在古代是押韵的,古代属“灰”韵。“发”“雪”“月”同押一韵。“来”“杯”押一韵。“停”“听”“醒”“名”押一韵。“谑”“酌”在古代也是押韵的。“裘”“愁”押韵。
在频繁押韵中,平仄韵又是互换着押,这也是古诗一大特点。“平仄”,指现代汉语中的第一、二声,即阴平与阳平。“仄声”,指现代汉语中的上声、去声,即第三、四声。但古代还有“入”声。北京音没入声,南方有入声。古代将“入”声都归到平、上、去声里。如“学”现读平声,古代读入声。“月”,今读四声,古代读入声。再如“停”“听”“醒”“名”都是平声;“发”“雪”“月”是入声。“谑”“酌”是入声。“裘”“愁”是平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