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5日发布16条措施,以切实减轻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影响。中小微企业承租京内市及区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阅批要求坚持营业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且不裁员、少裁员的,免收2月份房租;承租用于办公用房的,给予2月份租金50%的减免。对承租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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