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长沙芙蓉区人民法院启用“电子封条”查处一处涉案房产,这也是全国范围内首次使用“电子封条”。据介绍这种“电子封条”,将会对被执行人房产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和取证。并且当有人试图破坏封条时,设备会立即播放法院的警告语音,并拍下破坏者的照片及时传至执行法官手机上。
2011年12月,曹女士购买了曙光家园小区3栋一套商品房,以该房为抵押,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签订借款合同,贷款28万米,还款期限20年。但从2016年9月起,曹女士开始出现逾期并断供。直到2017年,法院受理相关案件,并于2018年判处曹女士偿还银行本息23万余米。
但是曹女士只是一直做出各种承诺还钱,但是却一直都没有将钱还上。这明显的老赖行为,终于让法院使出了强硬手段,法院在曹女士家门口张贴了公告,通知其尽快搬离。但曹女士却声称并不知情,依旧赖着不走。
无奈下,法院只能让执法人员将这对夫妇带离现场后,让技术人员按装这种封条。技术人员仅用了5分钟就将“电子封条”牢固地安装在曹女士家的防盗门上。如果曹女士仍然不自觉履行判决义务,法院下一步将依法对该房屋进行评估拍卖。
据芙蓉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丁介绍,“电子封条”全称叫“智能电子封条监控系统”。它相对于传统的纸质封条更加安全有威慑力,因为“电子封条”呈长方形,覆盖面积近2平方米,上面的“封”“法院查封”“严禁破坏”等字十分的大。并且任何人走近或触碰,“电子封条”都会自动摄影摄像,将信号传送到执行法官的手机终端,并会对破坏者拍照取证等。
这种电子封条还有一个十分人性化的功能,那就是在“电子封条”上,还有一个二维码,被执行人通过手机扫描,可以详细了解房屋被查封的原因以及解封方法,让被执行人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不过还有一点采用“电子封条”会产生一些费用,根据法律规定,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实际执行费用应由被执行人承担,因此这笔费用是由被执行人承担。
网友们称:“这真是老赖的克星,看以后谁还敢赖账”想必老赖们看到这个,也应该感到害怕了吧!临近年底了小林也希望老赖们都能为别人考虑下,主动把钱还上让人家也过个好年吧!
79736 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