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国家网信办发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强化了应用程序提供者和应用程序开发平台的主体责任。根据意见稿,应用程序提供者应当规范经营管理行为,不得通过虚假宣传、捆绑下载等行为,或者利用违法和不良信息诱导用户下载,不得通过机器或人工方式刷榜、刷量、控评,营造虚假流量。 对于应用程序提供者通过应用程序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禁止未经许可或者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王金虎)
来源: 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