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一点,不同的案件,所需要准备的材料是有区别的,尤其是证据材料,如何根据案由、案情不同以及自己现有证据的情况,在起诉时提交相应的证据,是需要仔细斟酌的。因此,下文仅作形式参考,不对所包含内容的真实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
但不论是什么案由,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准备的必要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主体资料。(包括原告和被告的)
原告是个人的,需要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企业法人,则需要工商登记信息。被告同上。如果没有主体信息资料,则需要通过合法途径进行查询。当然律师可以持律师证、律师调查令等文件进行查询。
二、起诉状。
起诉状一般需要载明: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联系方式;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要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在起诉状中,又以诉讼请求的确定最为重要,因为不同的法律关系基础和案情,决定了诉讼请求权利基础的不同,因此诉讼请求的确定将奠定接下来诉讼的基本走向,证据、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都将围绕着诉讼请求而进行。
三、证据材料。除起诉状以外,最为关键的材料之一
因为案件不同,证据材料千差万别。但一般而言,起诉时提交的证据至少需要达到以下的要求:1、起诉时提交的证据要体现为起诉的有效性和被法院立案受理。2、起诉证据是用来证明起诉人是否具有起诉权和受诉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的证据。
因为自2015年立案登记制度改革之后,法院审查起诉只进行形式审查,即只看原告起诉是否有明确的被告,是否有基本的事实(不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的诉求和事实),以及起诉状是否记载了上文的基本事项。至于关于证明案件基本事实的证据,在起诉阶段并非必须全部提供。否则相应的举证时限制度、证据交换制度以及审理程序就失去了存在价值。
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法院会给原告、被告相应举证期,在举证期内原被告双方可再提供用以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当然,原告也可在起诉阶段全部提交,不过这并非强制性规定。
最后,上述材料需要根据起诉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这样,向法院起诉的材料就基本准备好了,您需要做的,就是持身份证原件去法院提交材料申请立案了。当然,您也可以从一开始就委托律师去处理,从纠纷尚未激化前,就提前让律师指导收集证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