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选择合适的创业组织形式,美国知名创业管理专家罗伯特a巴伦和斯科特a谢恩认为,他们需要回答以下问题:
(1)有多少企业家(投资人)?
(2)企业家承担有限责任重要吗?比如一个企业家如果有很多个人财产,对企业家来说可能更重要;但是,如果企业家没有个人财产,企业家承担有限责任可能并不重要。
(3)所有权的可转让性重要还是不重要?
(4)创业者是否期望自己的新企业分红?如果你想过,这些红利要双重征税,对创业者有多重要?
(5)如果企业家决定离开企业,他会担心企业在他不在的时候能否继续经营下去吗?
(6)创业者保持低启动成本有多重要?
(7)筹集企业未来所需额外资金的能力有多重要?
为了便于企业家更好地理解这些问题,我们结合我国主要法律组织形式的现状,比较分析了它们的优缺点。我们认为,创业者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梳理,确认自己的创业组织形式。(需要注意的是,梳理的前提是要充分了解我国主要法律组织形式的现状、特点及利弊对比分析)
具体包括:你期待企业继续经营吗?你想建立一个长期的事业吗?
这里主要指创业初期可能成为股东的人的规模,包括你介绍的投资人。
这主要是指你的资本和资产。我们应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这个问题。第一,如果你有巨额私有财产,恐怕不适合选择那种无限责任的公司;第二,如果你有足够的财力,你将来可能看起来没有很强的筹资需求,也不会对企业的启动成本有太多的顾虑。这就需要你充分权衡,对不同的法律组织形式做进一步的对比分析。
也很重要,因为所有权的可转让性、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等因素可以通过不同的法律组织形式实现。你是否重视这些问题也会影响你的决定。
你考虑过在新企业或者未来分红的可能性吗?而且因为这些红利要双重征税,你能接受吗?
010年到1010年,有些创业者喜欢一个人走,喜欢“一个人去江湖”,也有些跟个人性格和个人创业目标有关,比如比较霸权、与他人合作不愉快,喜欢“个人稳定”、“小财万无一失”等。他们往往比较保守,不愿意或者不善于接受太多的外部资源和新事物;但更多的企业家更愿意发挥团队的力量,利用更多的外部资源支持新企业的快速成长。所有这些因素决定了未来的公司治理结构、股权转让程度、产权流动过程、筹资意愿、资本运营需求等。而这些因素都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创业者对创业组织形式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