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是相对于公司董事会而言的,并不能理解为其职权的无限性。那么公司股东会的职责包括什么?
网友咨询:
公司股东会的职责包括什么?
刘瑞凤律师解答:
公司股东会的职责在我国《公司法》第38条中作了明确的规定,具体包括: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和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4)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6)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7)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8)修改公司章程;
(9)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律师补充:
股东大会的作用:
1、对公司决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提高资源配置的总体效益。
2、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议(本项为有限责任公司特有的职权)。
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只能决定涉及股东权益的事项,主要是一种否定性的权力。在公司存在控制股东的情况下,股东大会主要反映控制股东的意志,公司中小股东意志难以在股东大会中得到反映和体现。股东大会制度作为公司法中的一个制度,是与其他制度紧密相联系的,确定股东大会职权事项,必须考虑与公司法中的其他制度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