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江苏省南通市某民房女子在查询个人征信时发现,在其职业信息一栏中出现了“职业鸡十年”的字样。原来,三年多前,方女士与晋商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支行签订了个人消费贷款合同,去年,由于疫情原因,方女士提出延期还款,双方发生纠纷。没想到,晋商消费金融就是用这种方式给客户打气的。
1.事件发酵后,涉事企业在官网发布声明,向当事人方女士致歉,并表示“已责成专人妥善解决”;南通市崇川区警方已介入纠纷调查;5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宣布,即日起暂停晋商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征信系统查询权,并责成其内部整改,落实各项监管要求。在现代社会,个人信用信息被称为“经济身份证”。一般情况下,专业、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依法收集、记录个人信用信息,建立信用档案。当你想与银行或一些经济机构进行经济活动时,这些机构可以通过互联网快速查看你的信用报告,以决定是否继续与你进行经济活动。这不仅降低了经济金融活动的交易成本,而且增加了相关经济活动的安全概率。
2.因此,对于个人来说,信用信息是非常重要的,它是一个人在社会上的声誉财富。在发达国家,个人信用信息几乎渗透到个人的每一项重大经济活动中,从买保险、办信用卡到各种贷款、租房、找工作等,一旦个人信用信息出现问题,几乎无能为力。方女士的这篇《征信轶事》超出了人们的想象,令人震惊。在一定程度上,也揭开了当前征信行业的一些阴暗场景--对个人如此重要的征信信息,怎么可能被企业随意填报上传?这类带有人格“侮辱性言辞”的信息,有关部门有没有审核过?当局是如何审查它的?
3.监察部门是如何监管的?热议的背后,是公众对个人征信安全的担忧。如果金融机构与消费者发生纠纷,它可以直接使用央行的征信系统,而不需要诉诸法院对消费者进行报复。当个人征信成为一些企业随意挥舞的大棒时,人们有理由担心征信记录会不会被滥用。特别是目前网贷、小贷等大量企业接入征信系统,会不会导致征信管理失控?如果一些公司以此作为威胁消费者谋利的手段,那么作为个人,人们应该怎么做呢?显然,晋商消费金融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人格权,而且是违法行为。
4.金融机构在催收账户时必须遵守法律,不能通过不正当的方式在权威的个人信用报告中滥用权力。个人征信事关每一个公民的利益,其公正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必须得到任何征信机构的尊重。据我们了解,虽然个人征信平台的相关信息是由各地金融机构采集上传的,但最终的个人征信报告是以央行的名义出具的。无论你是一个平台的监管者还是发布者,你都不能逃避在没有经过审计的情况下发布这种损害你人格权的信息的责任。早在两年前,这本杂志的第一句话就呼吁尽快“立法规范个人征信系统”。今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还发布了《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征信业务及相关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平的原则,不得作出违反社会公共秩序的歧视性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