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地时间22日,瑞士洛桑体育仲裁法院宣布,自2020年2月28日起,中国游泳运动员孙杨将被禁赛4年零3个月(51个月)。这是体坛第二次审理孙杨案的仲裁庭,孙杨的停职期限从第一次开庭时的8年缩短到4年零3个月。体育仲裁法庭解释了原因。
2.体育仲裁法庭第二次开庭仲裁庭仲裁庭认为,孙杨在2018年9月的行为,尤其是他拒绝让血样随采样者离开,导致赛外反兴奋剂检测失败。他违反了国际泳联反兴奋剂条例的相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该行为应当暂停4年。孙杨曾在2014年6月未能遵守反兴奋剂规定,并被禁赛三个月。
3.根据国际泳联此前的规定,如果运动员第二次未能遵守反兴奋剂规定,他将受到独特的两倍禁赛期的处罚。这就是为什么孙杨在第一次听证会上被停职八年的原因。不过,根据国际泳联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新版规定,对于第二次不遵守反兴奋剂规定的运动员,处罚办法更加灵活,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程度来考虑。二审仲裁庭认为,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孙杨可按相关规定的“最低值”处罚,即孙杨于2018年9月因未遵守相关反兴奋剂规定被停职4年,首次未遵守反兴奋剂规定被停职3个月,合计4年零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