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政治考试的内容主要强调考生思想进步、品德良好、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法制观念强。
政审一般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合格: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道德素质不好;有尚未查明的犯罪嫌疑人;对我有重大影响的直系血亲或旁系血亲在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我无法与他们划清界限的;对我影响较大的直系血亲或旁系血亲中,已经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考试程序1。组织准备。
有关阅批人事部门应当会同用人单位根据评估任务组成评估小组,研究制定评估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人员,组织若干评估小组。
评估小组必须由两名以上人员组成,并根据需要进行培训。
2.调查。
每个评估小组都去相关单位对被评估人进行检查。
视察一般采取查阅档案、听取单位领导或组织介绍、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
评估小组根据调查情况,按照评估标准进行评估,并撰写调查报告,对调查结果提出意见。
调查报告要求全面客观地反映被评估人的情况,并附上必要的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应由证明人签字或加盖相关单位公章。
3.审计。
评估小组对评估小组提出的检查报告和评估结果进行审核,集体研究后确定评估结果,用人单位负责通知被评估人本人,作为决定是否录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