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监督委员会(2021年村务监督委员会)任丘市于村司法所2018-02-27 12:32:05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各项工作都在村党组织领导下进行,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贵。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列席村“两委”联席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委员会会议,有权了解村务管理的有关工作。
1、监督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村委会等村级组织依法履行职责情况;
2、监督村务决策规范执行,村级财务收支公开制度执行情况,村级资源、资产、资金管理情况;
3、参与制定集体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支出事项定期审查;
4、监督工程项目建设,对项目招投标、预算决算、建设施工、质量标准等进行全过程监督;
5、监督惠农政策措施落实,对支农资金物资使用、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等进行监督;
6、监督耕地保护、土地流转工作情况。监督村民委员会成员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
7、向村民委员会反映村民的合理意见、建议,并督促村民委员会及时办理;
8、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监督职责。
村集体财务收支凭证等,必须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后方可入账。村务监督委员会不得随意干预村“两委”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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