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通过面试拿到了面试单位发出的offer,其实就代表你的各方面应聘条件基本符合面试单位的条件,并且正式向求职者正式发出工作邀请函,Offer就是“岗位录取通知书”也成为“工作报到通知书”,具有一定的要约效力。拿到offer需尽快确认很多小伙伴兴奋的问我,自己拿到了几家公司的offer,是不是就像
求职者通过面试拿到了面试单位发出的offer,其实就代表你的各方面应聘条件基本符合面试单位的条件,并且正式向求职者正式发出工作邀请函,Offer就是“岗位录取通知书”也成为“工作报到通知书”,具有一定的要约效力。
很多小伙伴兴奋的问我,自己拿到了几家公司的offer,是不是就像当年自己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一样的稳妥妥的呢?如果反悔了,又该怎么处理offer呢?
带着各位职场小伙伴和求职者朋友这些问题,我就一一给大家解答一下offer到底是什么,它对我们工作有何意义。
Offer全称为“Offer Letter” 翻译过来的意思就是录取信或者叫做录取通知书,是面试单位通过面试考察求职者满足岗位基本条件而发出的正式邀请函。
Offer虽然是面试单位对求职者确认其入司试用的正式邀请,但它与童鞋们理解的《大学录取通知书》还有有所不同,不能等同视之。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offer邀请方式并不是法律界定的《劳动合同》,并不受到《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当发生劳动矛盾时,offer只能作为参考性证据作用。换句话来说,邀约依然是坚持双方自愿、协商的原则基础上的,就像别人邀请你去家里做客,去与不去也是可以协商,具体情况具体协商而定。
offer根据各家公司的不同,发出的形式有电子版也有纸质版的,但不论何种形式发出都需确认offer的真实性,虽然我们明白offer的法律效力不大,但也要注意这里可能出现的鱼目混珠,求职者在收到面试单位的offer后,进行确认较为妥当,如:企业logo、企业公章和人事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及上班地址等是否正确等。
另外,正式的offer都有一定的时效性,换句话说,就是offer自求职者收到之日起,在一定时间内前往面试单位报到是OK的,但逾期不报到就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单位有权另外安排其他人选入职,所以各位求职者和职场小伙伴在思考到底要去哪家公司上班时,一定要注意面试单位给你发出的offer时效,一般情况下一周内没问题,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报到的,应当主动与面试单位联系,告知具体事由方可延长offer的时效性,不然有可能等你赶到时,面试单位已经安排其他人占了你的岗位了。
一份正式的offer代表着一家单位的社会形象,不论是发送方式是以电子邮件还是纸质送达,都必须在文书上有明确的规范的内容,主要包括:
offer中明确的求职者报到上班后的基本工资、待遇以及其他福利和工作事项也可以根据求职者到港后的实际情况与用人单位进行洗肉上变更的,不是一成不变,即便是未来双方确定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书》也是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变更劳动合同书中相关事项的,所以大家如果觉得之前跟面试官聊的工作岗位、基本工资、社会保险费等基本事项自己不太满意,还是可以与用人单位负责人进行沟通协商变更的哟。
上述文中已经跟大家说明理,offer只是面试单位对求职者的正式邀请函,具有一定的要约效力,但相比《劳动合同书》以及相关工作协议来说,法律效力相比较弱一些,但也并非不能作为提交证据资料,毕竟上面的有关重要事项在没有双方协商变更前,依然是作数的重要资料,所以可以把offer作为参考性证据提交,供有关部门调查审理参考。
offer作为面试单位与求职者达成的工作共识,对求职者发出的正式邀请要件。offer在求职者通过各种方式收到后,有点单位要求求职者(被邀请者)要签字确认返回,有的单位则没有这样的规定。其实因为offer相对法律效力较弱一些,所以签不签字其实都有要约效力,可是一旦你签字捺印回传给面试单位,就完全不一样了。
倘若你签完回执对方又反悔不去了,没有提前与面试单位协商达成或者协商未达成共识,那面试单位也有可能视具体情况,拿着你签好的offer到劳动仲裁或者人民法院去告你的,如果在等待期实际给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对方还可能要求你赔偿损失。
所以这里特别提醒大家,offer看到了确认就行,如果可以非要回执的,就别轻易签字捺印,不然可能成为单位告你的一个重要证据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