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知识:置管公房居住权如何认定

相信现在有很多的朋友们对于置管公房居住权如何认定都想要了解吧,那么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针对置管公房居住权如何认定进行一个介绍吧,希望小编介绍的内容能够为大家起到帮助哦 按照中国《继承...

相信现在有很多的朋友们对于置管公房居住权如何认定都想要了解吧,那么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针对置管公房居住权如何认定进行一个介绍吧,希望小编介绍的内容能够为大家起到帮助哦

按照中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一般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的个人合法财产,对于公产房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并不在遗产范围,依法不能继承。当然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对于公产房的继承问题出现较多的缓冲处理。许多认为公产房可以继承的人认为住房是父母的辛勤劳动挣下来的,住房就是“遗产”,当然可由继承人继承。此种要求虽不合法,却也符合中国现实的社会实际。

实践中从社会安定、和谐的角度来考虑,一般来说可以变更承租人。建设部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从这些规定来看,公有住房承租权的取得是有一定法定条件的,特别是原承租人死亡时,承租权并不能像其他可继承的财产权一样适用《继承法》的规定来继承。但对于符合承租条件的承租人要变更承租人姓名延续承租的,经过住房部门同意是可以变更的。

  • 发表于 2021-02-10 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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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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