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最近手头紧,能不能借1万块我想买个新手机?”
“好,微信转给你!”
这个对话是不是有点熟悉,生活中谁还没碰上借钱这点事?
尤其是现在,手机支付实在是太方便了,动动手指钱就到账了,所以现在很多人都还挺依赖电子支付的。
可是在这样便利的支付条件下,也出现了这一类问题,有人在微信上找我借钱,我也转了,出于对熟人的信任,出借人也不好意思找对方写欠条。
可没有借条,别人欠钱不还了怎么办?
我们先来举个例子:
小李和小陈是同学。
2017年10月,小李生意遇到困难,资金周转不开,发微信给朋友小陈借2万米,并称自己一个月内定会归还。眼见小李如此着急,作为朋友的小陈二话不说,通过支付宝转账的方式,向小李转了2万米。
钱借出后小李再无消息,出于朋友间的谨慎,小陈也不好意思催促。
直到2018年5月,超过承诺还款日期已半年有余,小陈终于忍不住给小李发微信问其打算何时还钱。小李回复称,自己一直在准备钱,在外面忙,让小陈等他的电话。
然而,自此之后,小李也并没有再电话联系小陈。
后来,小陈再找小李要钱时,小李要么推脱有事,要么不予理会,甚至否认有这笔借款。小陈又几次通过微信与小李联系,想让小李书写一张借条确认这笔借款,但对方一直避而不见。
小李还扬言,“你又没有借条,钱就不还了,有本事就去法院告我吧!”
好心借钱给朋友救急,却落得朋友反目,小陈既生气又伤心,同时也有一些担心,碍于朋友交情,借钱就借钱,毕竟多少有点感情,怎么好意思叫人家打借条呢,不曾想小陈会躲着不还钱。
万般无奈之下,小陈持微信聊天记录截屏打印件及支付宝转账电子回单,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中,小陈借钱给小李虽然没有打借条,但是小陈和小李用微信聊天的方式,记录了双方之间沟通借款及多次催讨款项的经过,整套聊天记录内容完整、借贷及催款表意清晰。
并且小陈可提供与微信聊天记录相对应的支付宝转账电子回单,所有凭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双方之间借贷事实确实存在。
因此,小陈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诉讼证据之一法院可以采信,小李向小陈借款2万米未偿还事实清楚,由微信转账记录及支付宝转账电子回单为证,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成立,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万米。
近年来,随着信息化的发展,人们的行为方式逐步从“线下”向“线上”转变,诉讼中的证据越来越多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呈现,尤其是因个人民间借贷、网络借贷、网络购物等引发的纠纷中,电子数据的应用较为频繁,且多数情况下,当事人能够提供的证据仅限于微信聊天记录、网络转账等电子数据。
因此,电子数据如何提取以及如何作为证据使用,对当事人证明案件事实、维护合法权益,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