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得很快,突然我们的工作到了年底。除了大家关心的年假,恐怕年终奖对职场人来说才是最重要的。会有年终奖吗,怎么发?送多少?等等都是大家关心的问题。
但你知不知道大家普遍知道的年终奖有很多误区?目前年终奖是年终奖的一种常见形式,所以很多人简单地将“年终奖”等同于“年终奖”,从法律角度来说是一种误解。接下来和大家一起消除关于年终HR双薪的误区。
很多人以为年终双薪就是年终奖,其实不然。
因为性质和计税方法不同,年终双薪属于“工资”,年终奖视同“奖金”,支付方式和计税方法不同!双薪必须按月收入计算纳税,年终奖可以平均分配到全年所有月份。
具体而言,“年终奖”解释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年度全年一次性奖金,是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年度经济效益和对员工年度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向员工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属于奖金性质,是对员工常年工作的一种奖励。
需要注意的是,年终奖和年终双薪都必须在企业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约定。
从同一个角度来看,“年终奖”和“年终奖”属于广义上的劳动报酬,对于员工来说很容易混淆,因为无论哪一种,结果都是报酬和金钱。然而,这两者之间有着明确的界限。“年终双薪”是指在年末最后一个月支付两倍于平时工资额的工资,本质上属于工资,但只是平时工资额的两倍,相当于积累了一部分职工月收入,在年末集中支付。
另外,根据相关规定,“年终奖”和“年终奖”的征税方式不同,说明两者有本质区别。也是员工最能感受到的差异。
对劳动者而言,最重要的意义在于,明确规定的“年终奖”使劳动者在年底前提前离职(如工作满10个月,可以要求5/6),就可以申领相应比例的年终奖,“年终奖”则应根据企业的具体规定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