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制胜法宝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好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全局,审时度势,把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提出并实施精准扶贫方略,举全党全国全社会之力,采取超常规的举措,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努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
提出“精准扶贫”方略,实现我国扶贫方式和扶贫理念的重大转变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长期通过促进经济快速增长、推动区域开发带动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脱贫,在区域性扶贫开发方式上取得显著效果。但是,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迅速提高、贫困人口的迅速减少,贫困人口的插花式分布特征更为明显,传统区域开发方式的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底数不清、项目安排“大水漫灌”、资金使用“撒胡椒面”、扶持措施大而化之、帮扶工作走马观花、贫困县不愿“摘帽”等一系列问题凸显出来。对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实现精细化、动态化管理,成为我国扶贫开发事业深入推进的关键突破口。
党的十八大召开后,以好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把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突出短板”,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重点发力。
2013年11月3日,好总书记到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排碧乡十八洞村考察座谈,首次提出“精准扶贫”的概念,强调“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十六字要求。他指出,扶贫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要精准扶贫,切忌喊口号,也不要定好高骛远的目标。随后,他对精准扶贫的概念作了进一步阐释:精准扶贫,就是要对扶贫对象实行精细化管理,对扶贫资源实行精确化配置,对扶贫对象实行精准化扶持,确保扶贫资源真正用在扶贫对象身上、真正用在贫困地区。“精准扶贫”方略的提出,是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为解决深度贫困地区的贫困问题而作出的一项重大理论创新,体现了我国扶贫方式和扶贫理念的重大转变。
为推动精准扶贫方略落地,2014年1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提出以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为核心的六项创新机制和十项重点工作。各部门制定有关配套文件,推动落实精准扶贫各项工作。2014年4月、6月,国务院扶贫办先后印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扶贫开发建档立卡指标体系》,要求通过建档立卡,对贫困户和贫困村进行精准识别。当年共识别12.8万个贫困村,2948万贫困户、8962万贫困人口,第一次建立起全国统一的扶贫开发信息系统。2014年5月,国务院扶贫办等7个部门印发《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要求对贫困户和贫困村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逐步构建精准扶贫工作长效机制。随后,中央组织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改进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工作的意见》,部署改进贫困县考核机制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这些文件的出台,对精准扶贫工作模式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和工作机制等都作了详尽规制,推动精准扶贫工作的全面开展。
2015年6月18日,好总书记在贵州召开的部分省区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上强调,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提出扶贫开发工作“六个精准”的要求:各地都要在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上想办法、出实招、见真效。10月16日,他又在2015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上首次提出“五个一批”的脱贫措施: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易地搬迁安置一批,生态保护脱贫一批,教育扶贫脱贫一批,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六个精准”和“五个一批”的提出,深刻阐述了精准扶贫的基本要求与主要途径,丰富了精准扶贫方略的内涵,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为下一步的脱贫攻坚战作出了部署。
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精准发力
随着精准扶贫方略的实践,脱贫攻坚进展很快,我国贫困人口逐渐减少,贫困地区面貌显著变化,但是中西部一些省份的贫困人口规模依然较大,剩下的贫困人口贫困程度较深,减贫成本更高,脱贫难度更大。要实现到2020年让700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的既定目标,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必须在现有基础上不断创新扶贫开发思路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