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深圳市土地交易中心发布最新通知,原定于11月21日出让的光明宅地终止交易。
这是深圳11月集中出让的7块宅地中的第一块,原本计划于11月21日出让,A650-0375宗地限定人才住房基准售价25800米/平方米,最高售价27100米/平方米。
这块地取消出让后,11月深圳调整为6块宅地集体出让,均在11月22日当天,分别为坪山G11340-8034、坪山G11325-8023、坪山G14313-8018、龙华A816-0068、光明A650-0376(这5块地均含商品房面积),以及大鹏G15401-1508公开出让。
12月11日,深圳前海还有一块商品房限价宅地出让。
前期消息,深圳宅地迎来出让小高峰
11月21日-22日,深圳原计划为7块住宅用地集体出让。(光明A650-0375终止后,变为6块宅地集体出让)
原计划分别位于坪山(3块)、龙华、光明(原为2块,调整为1块)、大鹏等7块居住用地。(原为共7块,调整为共6块)
其中,11月21日,光明A650-0375公开招标(该地已于11月14日终止出让);
11月22日,坪山G11340-8034、坪山G11325-8023、坪山G14313-8018、龙华A816-0068、光明A650-0376(这5块地均含商品房面积),以及大鹏G15401-1508公开出让。
值得注意的是,11月22日出让的六块宅地都限定了普通商品房入市或人才房的最高销售均价!其中:
● 光明宅地:A650-0375宗地人才住房基准售价25800米/平方米,最高售价27100米/平方米;(该地已于11月14日终止出让)
(图片来源: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全景看地)
● 坪山宅地:G11340-8034宗地普通商品住房入市最高均价为38750/平方米;
(图片来源: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全景看地)
● 坪山宅地:G11325-8023宗地普通商品住房入市最高均价为35700/平方米;
(图片来源: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全景看地)
● 坪山宅地:G14313-8018宗地普通商品住房入市最高均价为30450/平方米;
(图片来源: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全景看地)
● 龙华民治宅地:A816-0068宗地普通商品住房入市最高均价为71400/平方米;
(图片来源: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全景看地)
● 光明宅地:A650-0376宗地普通商品住房入市最高均价为47250/平方米;
● 大鹏宅地:人才住房销售均价不高于20520米/平方米,最高销售单价不高于23598米/平方米。
(图片来源: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全景看地)
—坪山、龙华、光明宅地出让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受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以下简称交易大厦)3楼,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宗地代码为440307206001GB00334等五宗地的使用权。公告期自2019年10月23日起至2019年11月11日止,挂牌期自2019年11月12日起至2019年11月22日15时止。现予公告。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上述宗地具体情况以宗地的《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样本,以下简称《出让合同》)为准。
二、出让条件
(一)本次出让宗地采用“双限双竞”的办法以挂牌方式出让,即:限地价、限普通商品房销售均价,竞地价、竞无偿移交阅批的只租不售的人才住房面积。竞价过程中,竞买人最高报价未超过最高限制地价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当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时,有意继续竞买的竞买人由竞地价转为竞无偿移交的只租不售人才住房面积,住宅总建筑面积不变,按报出无偿移交的只租不售人才住房面积最多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出让宗地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按限定的销售均价进行销售。其中:G11340-8034宗地普通商品住房入市最高均价为38750/平方米;G11325-8023宗地普通商品住房入市最高均价为35700/平方米;G14313-8018宗地普通商品住房入市最高均价为30450/平方米;A816-0068宗地普通商品住房入市最高均价为71400/平方米;A650-0376宗地普通商品住房入市最高均价为47250/平方米。
(三)本次出让宗地建设普通商品住房,竞配建只租不售的人才住房。其中:G11340-8034宗地人才住房初始配建面积为11080平方米,G11325-8023宗地人才住房初始配建面积为11160平方米,G14313-8018宗地人才住房初始配建面积为50400平方米,A816-0068宗地人才住房初始配建面积为13100平方米,A650-0376宗地人才住房初始配建面积为10000平方米。
(四)本次出让宗地中只租不售的人才住房产权归阅批,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由地块所在辖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监管,由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人才安居集团)代表市阅批接收、运营和管理,房源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统筹调剂使用。
(五)商品住房取得套房不动产权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六)商品住房销售时不得强制搭售其他服务、产品,不得捆绑精装修。
(七)G14313-8018宗地项目单套住宅户型建筑面积应低于90平方米;其余宗地项目用地内可销售的住宅套内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的建筑面积和套数占比不低于可销售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和总套数的70%。
(八)公共配套设施产权按相关规定和约定移交。
(九)本次出让宗地具体产权要求,以《出让合同》为准。
(十)独立竞得的,竞得人可以在深圳市依法注册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联合竞得的,可以并仅限联合竞买各方联合在深圳市依法注册设立一家项目公司,并通过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将土地使用权变更至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名下。
(十一)G11325-8023宗地东侧涉及5株古树,需进行避让保护,古树保护范围为树冠垂直投影5米范围内,最小不应小于植株地径的3倍,保护范围内不得开挖,竞得人在建设时须按要求围挡作业,文明施工。
G11340-8034宗地东北侧涉及电力线路设备,竞得人在开发建设时可向坪山供电局申请对现有的10千伏线路设备及线路通道进行迁改。
G14313-8018宗地进入昂鹅车辆段轨道安全保护区,竞得人须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地铁(铁路)建设运营单位的书面同意意见。
(十二)本次出让宗地竞得人须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结论采取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三、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均可独立或联合竞买。
—大鹏宅地出让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受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以下简称交易大厦)3楼,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宗地代码为440307402002GB00138宗地的使用权。公告期自2019年10月23日起至2019年11月11日止,挂牌期自2019年11月12日起至2019年11月22日15时止。现予公告。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上述宗地具体情况以宗地的《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样本,以下简称《出让合同》)为准。
二、出让条件
(一)本次出让宗地采用“双限双竞”的办法以挂牌方式出让,即:限地价、限人才住房销售均价和最高销售单价,竞地价、竞无偿移交阅批的只租不售的人才住房面积。竞价过程中,竞买人最高报价未超过最高限制地价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当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时,有意继续竞买的竞买人由竞地价转为竞无偿移交的只租不售人才住房面积,总建筑面积不变,按报出无偿移交的只租不售人才住房面积最多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出让宗地项目建设可售人才住房,不设置无偿移交阅批的只租不售人才住房初始配建比例。
(三)本次出让宗地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按限定的销售均价和最高销售单价进行销售。人才住房销售均价不高于20520米/平方米,最高销售单价不高于23598米/平方米。
(四)本次出让宗地项目建设的人才住房由深圳市住房保障署(以下简称市住房保障署)负责监管;其中只租不售的人才住房产权归阅批,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由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才安居集团)代表市阅批接收、运营和管理。
(五)可售人才住房销售时不得强制搭售其他服务、产品,不得捆绑精装修。
(六)公共配套设施产权按相关规定和约定移交。
(七)本次出让宗地具体产权要求,以《出让合同》为准。
(八)独立竞得的,竞得人可以在深圳市依法注册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联合竞得的,可以并仅限联合竞买各方联合在深圳市依法注册设立一家项目公司,并通过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将土地使用权变更至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名下。
(九)竞得人须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结论采取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三、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均可独立或联合竞买。
四、竞买申请程序
(一)网上注册
竞买申请人应登录http://www.sz68.com,进入“深圳市土地及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注册的程序和要求详见交易中心网站中的《深圳市土地及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操作指南》)。
(二)申请竞买
竞买申请人网上注册后,应按照《操作指南》有关要求,通过网上交易系统选择意向竞买的宗地,提出竞买申请。
(三)交纳竞买(投标)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应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交纳竞买(投标)保证金,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得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交。具体详见《操作指南》。
竞买申请人须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及时查询竞买(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竞买(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1日16时3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四)申请确认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交纳竞买(投标)保证金后,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生成《竞买申请受理回执》。竞买申请人应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打印该回执,在2019年11月22日14时30分前(工作日),到交易大厦3楼交易中心土地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材料,申请确认竞买资格。
申请确认竞买资格时应提交《关于土地购置资金来源的承诺函》,承诺其土地购置资金来源不属于开发贷款、资本市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等。其他须提交的材料以《深圳市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以下简称《竞买须知》)为准。
五、确定竞得人的办法
已确认竞买资格的竞买人的电脑报价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2日15时整。竞买人如需进行电脑报价的,应到交易大厦3楼使用交易中心的专用电脑报价终端进行报价,电脑报价的要求详见《竞买须知》。电脑报价截止时,属“1人竞买”的,将根据竞买人的电脑报价情况和《竞买须知》的规定确定竞得人;属“多人竞买”的,将在电脑报价截止时间届满后即时进入现场竞价程序,采用向上竞成交地价和无偿移交的只租不售人才住房面积的办法确定竞得人,具体规则以《竞买须知》为准。
—11月21日,光明宅地出让公告—
(该地已于11月14日终止出让)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受深圳市光明区人民阅批、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定于2019年11月21日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以下简称交易大厦)三楼交易厅,以综合招标方式公开出让A650-0375宗地土地使用权、光明中心区学府公园及学府公园周边道路代建权。投标文件提交时间自2019年11月21日9时50分起至10时止,现予公告。
一、基本情况
本次出让标的位于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在建地铁6号线科学公园站北侧,综合开发面积约14万平方米,包括A650-0375宗地土地使用权、光明中心区学府公园及学府公园周边道路代建权。
A650-0375宗地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城市道路用地,用地面积48969.03平方米,规定建筑面积共260975平方米,包括商业、办公、酒店、人才住房、书城及公交首末站等公共配套设施,土地使用年期50年。出让宗地具体情况以《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以下简称《出让合同》)为准。
光明中心区学府公园用地面积约7.23万平方米,为公共绿地;学府公园周边道路包括楼村西二路、楼村西三路及中间路,用地面积约1.87万平方米,为城市道路用地。上述两个项目由阅批投资,产权归阅批,委托中标人代建且建成后移交阅批。项目建设具体信息以《光明中心区学府公园代建合同》(以下简称《公园代建合同》)《光明中心区学府公园周边道路代建合同》(以下简称《道路代建合同》)为准。
二、出让条件
(一)A650-0375宗地项目建成后,其中A、B、C区域中的酒店不低于2.52万平方米自规划验收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5年后可整体转让,其余(不超过1.68万平方米)自规划验收之日起可整体转让;商业不低于3.75万平方米(位于B、C区域)自规划验收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5年后可按规定销售,其余(不超过3.75万平方米)自规划验收之日起可按规定销售;商业性办公可按规定销售;人才住房可销售,其销售审批管理等须按相关政策规定及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出的《建设和管理任务书》要求执行。
A、B、C区域中社区管理用房、文化活动室、书城和公交首末站产权归阅批,由中标人建成后无条件无偿移交阅批;社区菜市场产权归中标人所有,限整体转让,不得改变使用功能;邮政所由中标人建设,建成后由邮政部门以成本价回购,产权归邮政部门;物业管理用房的权属、移交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另中标人应与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签订《光明中心区科学公园站北侧地块综合开发书城项目建设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有关书城的建设及移交有关事宜应满足《监管协议》要求。
D、E区域为城市道路用地,产权归阅批,由中标人建成后无条件无偿移交阅批。
D区域西段上方可设置公共通道,南段上方可设公共通道或跨街建筑进行连通,具体功能及空间界限范围应以批准核发的《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连通部分若为公共通道用途,则产权归阅批,由中标人建成后无条件无偿移交阅批;若为跨街建筑,则计入规定建筑面积,产权归中标人所有。
D区域地下空间(不含北段、东段地下空间)须进行整体开挖,覆土以下空间归中标人所有,具体空间界限范围应以批准核发的《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二)本次出让宗地项目建成后,人才住房必须严格按限定的销售均价进行销售。人才住房基准售价25800米每平方米,最高售价27100米每平方米。
(三)A650-0375宗地在不突破总建筑面积的前提下,B、C区域间的具体分项指标、配套设施等内容可结合城市设计要求进行适当腾挪调整,不视为对招拍挂条件的改变。同时,宗地内需建设一栋不低于200米的标志性建筑物,具体以建筑方案审批为准。
(四)A650-0375宗地建筑方案应结合轨道站点进行统筹设计。用地范围内地上、地下如涉及6号线轨道交通设施所占用的空间,由中标人与轨道建设项目的使用权人协商作为轨道交通用途使用,产权归中标人。
(五)本次出让标的的产权和建设等具体要求,以《出让合同》、《建设和管理任务书》、《监管协议》、《公园代建合同》和《道路代建合同》为准。
(六)中标人须按照项目相关规划设计条件及设计任务书等要求进行规划方案设计。
(七)中标人应在项目建设前依法做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并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印发涉及油气管线等危险化学品场所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指引的通知》(深安办〔2019〕2号)等规定要求开展安全评价代替综合分析。
(八)该地块紧邻轨道6号线科学公园站,中标人需与地铁建设运营单位就本项目方案设计成果进行充分沟通,并需在办理该地块《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地铁建设运营单位的书面同意意见。
(九)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与地块周边的雨污排水系统做好对接,若需拆除、改动排水设施,需按程序报区水务部门审核。
(十)中标人可以在深圳市光明区依法注册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中标人可通过《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将土地使用权变更至其全资子公司名下。全资子公司成立后,自签订上述变更受让方《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之日起不得擅自变更股权。
三、投标人主体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均可单独投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四、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取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资信标20分,技术标29分,商务标51分。具体以《A650-0375宗地土地使用权、光明中心区学府公园及学府公园周边道路代建权招标评标标准》(以下简称《评标标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