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周三的裁决,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必须承担部分华盛顿互惠银行2008年被摩根大通收购之前所作决定引发的索赔。
摩根大通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就这一问题的纠纷已经延续数年,双方的争议焦点在于,谁应该最终承担华盛顿互惠银行的破产所引发的赔偿要求。
摩根大通主张,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在2008年接管了清算后的华盛顿互惠银行,因此也应该支付任何相关的赔偿。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则是认为接手了华盛顿互惠银行主要业务的摩根大通应该对相关索赔负责。
在金融危机最动荡的时期,摩根大通受监管机构要求以18.8亿美米的价格买入了华盛顿互惠银行的部分业务,公司在那之后就一直在解决抵押贷款相关的大量法律诉讼。
摩根大通在2013年同意向司法部支付130亿美米罚款了结再抵押贷款相关的诉讼。这部分和解金并不被周三的裁决所影响。
不过根据联邦法庭华盛顿地方法院罗斯玛丽·科利尔法官(Judge Rosemary M. Collyer)的裁决,摩根大通有可能不会继续被要求支付部分华盛顿互惠银行相关的索赔,这对于过去几年为金融危机期间问题相关诉讼支付了超过260亿美米赔偿和罚款的摩根大通而言也将是一个好消息。
对案件内容有了解的消息人士说,周三的裁决事关德意志银行名下的国家信托公司提出的一笔索赔要求。国家信托在当时代表超过100家信托基金控股公司购买了约100亿美米华盛顿互惠银行发行的债券,最终因为债券违约而蒙受损失。判决将决定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是否应该因为接收了华盛顿互惠银行而承担赔偿责任。
有分析人士指出,这一判决对华盛顿互惠银行约130亿美米债券的持有人是一个坏消息。如果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被要求承担互惠银行抵押贷款业务所造成的亏损,这些债券的持有者可能最终得不到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