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组织机构,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央或外省(市)、自治区新疆机构、国外、港澳特别行政区及导航非阅批组织的驻疆机构和其他依法设立的组织机构应当自批准成立或核准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批准文件或者登记证书,到批准成立或者核准登记的机关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代码登记,领取代码证 。
遗失补办需在当地任一份地市级以上报纸刊登遗失声明,列明机构名称、机构代码机构地址、有效期限和所遗失代码证的正副本电子副本IC卡,凭报纸到原发证部门补办。(资料齐全的,三个工作日办结)
组织机构依法终止,其单位应自登记核准注销30日内,到原发证部门办理《代码证》注销手续,《代码证》注销需提供以下资料:(1)税务部门注销税务登记证的回执;(2)其他机构须登记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核准注销文件原件及复印件;(3)《代码证》正、副本及电子正副本(IC卡);(资料齐全的,即来即办)。
申请证书、到期换证、变更、换证须提交材料
企业单位
企业法人:携带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须发的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变更、换证单位还需提交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分支:携带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法人机构年审过的代码的复印件(含盖公章)。变更、换证单位还需提交国税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携带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必须有核准的字号名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工商所开局的个体工商《开业准许通知书》。变更、换证单位还需提交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行政机关
机关法人:携带各级阅批或编委批准的三定方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任命文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机关分支:携带各级阅批或编委批准的三定方案,法定代表人身份的原件、复印件、主管部门年审过的代码证复印件(含盖主管单位公章)。
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携带各级阅批、机构编委部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三定方案文件或颁发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任命文件(或单位公函)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主管部门年审过的代码证复印件(含盖主管单位公章)。变更、换证单位还需提交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事业分支:携带各级阅批、机构编制部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三定方案文件或颁发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主管部门年审过的代码证复印件(含盖主管单位公章)。变更、换证单位还需提交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团体:携带各级民政部门批准及颁发的社团登记证,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业务主管部门年审过的代码证复印件(含盖业务主管单位公章)。
工会法人:携带该工会成立的批文,各级工会颁发的工会法人资格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民办非企业:携带各级民政部门批准及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变更、换证单位还需提交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依法成立的机构:携带有权批准成立该机构的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的批文,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该机构主管部门年审过的代码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