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是什么(着力强化“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监督)人民网成都10月31日电 “‘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绝大部分内容涉及人、财、物,是部门最大、最重要的问题,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切入点,如果失去有效监督,就有可能会在某个过程或环节中出现漏洞,造成廉政风险。部门党委(党组),特别是‘一把手’要有责任担当,强化‘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把公开贯穿于‘三重一大’决策全过程……”四川省泸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陈佳在对分管联系部门“一把手”进行约谈提醒时,如此强调。
近年来,泸县以纪检派驻机构为“探头”,多措并举,着力强化“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的监督管理。
强化责任担当。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部门主要领导是实施“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主体责任人,负有第一责任。分管领导是督促落实决策事项的主要责任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相关执行部门负责人是实施的直接责任人,负有直接责任。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中心组专题学习培训形式,分析和解读“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政策,提高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决策意识、科学依法决策意识、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增强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完善制度内容。细化具体内容,结合部门实际和发展要求,补充和完善现行“三重一大”制度上的疏漏和不足,细化制度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流程,突出实体性、程序性问题,将笼统的制度进一步细化为可操作的制度,对集体讨论的方式、步骤、议程、时限等要细化、量化。
强化监督检查。县纪委派驻机构对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适时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提出整改建议。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情况,除依法应保密的外,定期或不定期在相应范围内公开。
“从以往案例看,发生腐败行为,不少是对重要权利监督不到位,滋生了权利寻租的土壤,滋生了腐败。我们就是要通过抓住‘三重一大’这个‘牛鼻子’,管住权力;通过监督检查,针对存在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县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