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般要先做结婚登记,那么新人们知道结婚登记需要哪些证件吗?下面就来简单地了解下结婚登记都需要注意的事项。
登记结婚需要哪些证件 结婚登记注意事项
一、双方都是中国国籍的需要下列证件
1、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军人需要军人证;部分地区需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二、一方是中国国籍,另外一方是外国国籍或港澳台地区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阅批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须持有:
①本人户籍证明;②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阅批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侨民须持有:①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③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阅批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3)外国人须持有:①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③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男女双方登记结婚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双方均无配偶,需要时未婚、离婚、丧偶之一。
3、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即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4、结婚双方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结婚双方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登记结婚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阅批)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5、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结婚登记需要先预约,提前打当地婚姻登记处电话或登录婚姻登记处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