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大连海关所属大窑湾海关查获禁止进口固体废物21.5吨。
大窑湾海关关员在对一票申报品名为“煅烧氧化镍”的进口货物进行现场查检时,发现包装内为蓝绿色粉块状固体,疑似为工业废渣,随即进行取样送检。
经对该样品进行固体废物属性分析,鉴定实际货物为“含镍废铝基催化剂或其提取钒、钼之后的镍渣”,为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
目前,大窑湾海关已移交相关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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